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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是任何人都会引以为荣的人。
他是位名律师,精通国际法,客户全是大公司,因此收入相当好。
可是他却常常替弱势团体服务,替他们提供免费的服务。不仅如此也,他每周都有一天会去励德补习班去替那些青少年受刑人补习功课,每次高中放榜的时候,他都会很紧张地注意有些受刑人榜上是否有名。
我是独子,当然是三仟宠爱在一身,爸爸没有惯坏我,可是他给我的实在太多了。
我们家很宽敞,也布置得极为优雅。爸爸的书房是清一色的深色家俱、深色的书 架、深色的橡木墙壁、大型的深色书桌、书桌上造型古雅的灯,爸爸每天晚上都要在他书桌上处理一些公事,我小时常乘机进去玩。
爸爸有时也会解释给我听他处理某些案件的逻辑。
他的思路永远如此合乎逻辑,以至我从小就学会了他的那一套思维方式,也难怪每次我发言时常常会思路很清晰,老师们当然一直都喜欢我。
爸爸的书房里放满了书,一半是法律的,另一半是文学的,爸爸鼓励我看那些经典名著。
因为他常出国,我很小就去外国看过世界著名的博物馆。
我隐隐约约地感到! 爸爸要使我成为一位非常有教养的人,在爸爸的这种刻意安排之下, 再笨的孩子也会有教养的。
我在念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在操场上摔得头破血流。
老师打电话告诉了我爸爸。
爸爸来了,他的黑色大轿车直接开进了操场,爸爸和他的司机走下来抱我,我这才注意到司机也穿了黑色的西装,我得意得不得了,有这麽一位爸爸,真是幸福的事。
我现在是大学生了,当然一个月才会和爸妈渡一个周未。前几天放春假,爸爸叫我去垦丁,在那里我家有一栋别墅。爸爸邀我去沿著海边散步,太阳快下山了,爸爸在一个悬崖旁边坐下休息。
他忽然提到最近被枪决的刘焕荣,爸爸说他非常反对死刑,死刑犯虽然从前曾做过坏事,可是他後来已是手无寸铁之人,而且有些死刑犯後来完全改过迁善,被枪决的人,往往是个好人。
我提起社会公义的问题,爸爸没有和我辩论,只说社会该讲公义,更该讲宽恕。他说" 我们都有希望别人宽恕我们的可能"。
我想起爸爸也曾做过法官,就顺口问他有没有判过任何人死刑。
爸爸说"我判过一次死刑,犯人是一位年青的原住民,没有什麽常识,他在台北打工的时候,身份证被老板娘扣住了,其实这是不合法的,任何人不得扣留其他人的身份证。
他简直变成了老板娘的奴工,在盛怒之下,打死了老板娘。
我是主审法官,将他判了死刑。
"事後,这位犯人在监狱里信了教,从各种迹象来看,他已是个好人,因此我四处去替他求情,希望他能得到特赦,免於死刑,可是没有成功"。
"他被判刑以後,太太替他生了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我在监狱探访他的时候,看到了这个初生婴儿的照片,想到他将成为孤儿,也使我伤感不已,由於他已成另一个好人,我对我判的死刑痛悔不已"。
"他临刑之前,我收到一封信"。
爸爸从口袋中,拿出一张已经变黄的信纸,一言不发地递给了我。
信是这样写的:
法官大人:
谢谢你替我做的种种努力,看来我快走了,可是我会永远感谢你的。
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请你照顾我的儿子,使他脱离无知和贫穷的环境,让他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求求你帮助他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再也不能让他像我这样,糊里糊涂地浪费了一生。
XXX敬上
我对这个孩子大为好奇,"爸爸你怎麽样照顾他的孤儿,爸爸说"我收养了他"。
一瞬间,世界全变了。这不是我的爸爸,他是杀我爸爸的凶手,子报父仇,杀人者死。
我跳了起来,只要我轻轻一推,爸爸就会粉身碎骨地跌到悬崖下面去。
可是我的亲生父亲已经宽恕了判他死刑的人,坐在这里的,是个好人,他对他自已判人死刑的事情始终耿耿於怀,我的亲生父亲悔改以後,仍被处决,是社会的错,我没有权利再犯这种错误。
如果我的亲生父亲在场,他会希望我怎麽办
我蹲了下来,轻轻地对爸爸说:「爸爸,天快黑了,我们回去吧!妈妈在等我们。」
爸爸站了起来,我看到他眼旁的泪水,"儿子,谢谢你,没有想到你这麽快就原谅了我 "。
我发现我的眼光也因泪水而有点模糊,可是我的话却非常清晰,
「爸爸,我是你的儿子,谢谢你将我养大成人。」
海边这时正好刮起了垦丁常有的落山风,爸爸忽然显得有些虚弱,我扶著他,在落日的馀晖下,向远处的灯光顶著大风走回去,荒野里只有我们父子二人。
我以我死去的生父为荣,他心胸宽大到可以宽恕判他死刑的人。
我以我的爸爸为荣,他对判人死刑,一直感到良心不安,他已尽了他的责任,将我养大成人,甚至对我可能结束他的生命,都有了准备。而我呢?我自已觉得我又高大、又强壮,我已长大了。只有成熟的人,才会宽恕别人,才能享受到宽恕以後而来的平安,小孩子是不会懂这些的。我的亲生父亲,你可以安息了。你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我今天所做的事,一定是你所喜欢的。
-----------感言--------
各位朋友:
还记得小时候一件轰动社会的山地青年杀死雇主的案子吗?如果我没记错,那位山地青年应该叫做汤英申,纯朴的山地青年来到繁华的台北打工,碰了恶劣的雇主,不仅压榨劳力还剥夺自由,在受尽各种不平等的待遇後,选择了采取最激烈的行动以示抗议,虽然手段并不正确,但却情有可原,死刑或能吓阻犯罪,但对於一个走投无路且深具悔意的人来说或许太沉重了,虽然社会各界的呼吁请求,希望获得特赦,但仍免不了这样的结局,故事的结局虽然令人遗憾;但事隔近二十年後,却有如此令人惊喜的发展,这不为人知的一幕,包含了多少的宽容与救赎,我想这就是所谓的?j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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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
这篇文章每隔一段时间就被流传,他还牵涉到了现实中的人名,这样,希望这个
"心情SPA"在贴文章打广告的同时,稍微注意一下本篇文学创作文章的负面影响
以下转录自
http://ceiba.cc.ntu.edu.tw/online/wwwboard/homework/messages/45.htm
目前原连结已消失,是从google的库存网页撷取的
在收到信的第一时间内,我做了些查证,包括连络朋友、找书、翻报纸、上网。
我得到了与我料想中相近的答案。这封信不是「真人真事」,至少,应该可说不
是「汤英伸」的真人真事。
我粗浅的了解如下:
一、这整封信最早先的来源应该是李家同教授的网页:
www.ccunix.ccu.edu.tw/~u8631048/李家同教授的作品.htm
但我无法确知全文都是李家同先生的创作,还是仅只有最下面一段的心情分享是
李先生所写的,或者,全都不是。
二、汤英伸杀人时只是个18岁的青年。
他原本是嘉义师专的学生,因被记过而自办休学。在离家出走後,他到台北找到
一家介绍所,被骗了3500元的介绍费,洗衣店的老板帮他付了馀额,而他不知道。
这以後的8天,他一天工作17小时,每日工资200元,当他发现受骗想要离开时,老
板早就扣了他的身分证,不准他离去。事发当晚,老板强将他从床上拉起来工作,
一阵扭打,悲剧就发生了。
三、事发的那天是1986年1月。
准确的年代日期所有报纸期刊几乎都能够查到,不待赘言。
四、推算年代严重不符。
这篇文章的写作日期最晚定为今年8月,距1986年不过14年。大学(文中第一人称所
云:我现在是大学生了。的入学年龄最小为18岁,也就是汤英伸需在14岁时就已结
生子,事情才有可能这样进行。因此:这封信至少,「应该」可说不是「汤英伸」
的真人真事。我知道的仅有这麽粗浅,仍不敢全然断言。
五、谈谈我的想法:
也许你?你会觉得,就当是篇励志、感人故事看看就罢了。但我的感觉是:这件事对
所有当事人都是严厉的苦痛,不应再被如此曲意讹传。无论是加害者或被害者都有许
多亲戚,也都仍在这个社会活动行走,不要让你的善意帮助了不实的谣言散播,让他
们不知所措、不知所云。「真人真事的标题」,毕竟太重。这样的故事包覆了温暖的
糖衣,但你真的感动(抑或「消费」)到了什麽呢?网路上真真假假,又有谁愿意稍
微前进一步,即使只是进行小小的求证,都远比道听涂说来得好吧?当然,我猜想原
作者的用意是为了拟真,或者,确实有另一件近似的司法案件,若你真的很赞许、很
喜欢、很想与友朋们分享,那就烦请还是保守一些,先把最下面的那段话(「各位朋
友」云云,提及了汤英伸)去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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