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4月01日 南风窗 本刊记者 尹鸿伟
发自昆明
李子很清楚自己住在监狱里,他一直都记得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以往的罪行始终在他的记忆里飞出飞进,就像蚊子在不停穿越有孔的纱窗。
他曾经是昆明市里一个很让女孩子注意的男孩,所以在1996年19岁时同时有着两个“年轻的女朋友”,这种在一般人看来不太正确的行为却被他一直引以为乐。有一天两名年轻女孩遇到了一起,并发生了激烈争吵,当时“觉得很烦,很没有面子”的李子“一怒之下”用刀刺了其中一名女孩,“一连四刀,女孩当场就死了”。由于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法官判处他死刑,但考虑到他是“投案自首”,决定“缓期两年执行”。因此,在所有人看来,他的确是一个危险人物。
如今李子已经在中国西南一家著名的监狱里住了近七个年头,这里关押的全是像他一样的重刑罪犯。由于年纪的长大和劳动的锻炼,现在他被晒得很黑却很健康,偶尔还能露出一脸笑容。
“我很庆幸自己当时没有被马上枪毙,否则不会有今天了。我很后悔,我现在都没有想通当时为什么那么冲动。”他告诉记者,“在监狱里改造了这些年,我觉得自己懂事多了,以后不可能再冲动杀人了,很希望有机会回到社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李子是其残暴行为的牺牲品,但将来当中国法官和国家法律制定者给罪犯处以更长的、“真实时间”的判决,例如不得减刑、不得假释和终生监禁,以此作为保护社会公众不受罪行侵害的一种方式时,他和这座关押他的重刑犯监狱却可能成为代表着中国监狱改革的未来。
改造进行时:
从注射死刑开始
1996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即首次用药物注射的方法执行了两例死刑,开中国使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先河。
2001年9月13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全国法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工作会议”,决定全面推行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据了解,以昆明中院率先开展试行工作的经验表明,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不仅被全国各界所认同,国际舆论也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被处决的罪犯本人及其家属也诚心接受、配合和支持这一方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减少和化解了各种矛盾。目前,中国已有昆明、成都、长沙、北京等地方法院成功地实施了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自从昆明中院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以来,人们对这一举措有赞赏、支持,但也有些异议、反对。
一名昆明女孩打电话给媒体说:“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太便宜那些罪犯了,他们在伤害别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别人是否会死伤得很痛苦、很难看呢?”而一名受害者亲属给昆明中院领导写信表示:让罪大恶极的罪犯通过注射方法“安乐死亡”,他咽不下这口气。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85个仍旧保留死刑的国家的主要执行方式有:绞刑、石刑(石头砸死)、电刑、斩首、毒气、枪决、注射毒剂等,其中多数国家是采用枪决和绞刑。世界上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国家,目前除了美国,只有中国。
用注射死刑代替枪决的确是一种进步,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和支持它,尽管已经立法进行确定,仍有相当多人不同意。按照实际情况似乎可以看出,如果提出“取消死刑”,在目前中国一定是公众“匪夷所思”的行为。
2002年6月12日,面对国外媒体的提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在公开场合说:“是否废除死刑,要看死刑是否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利益,是否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的人权。过早地取消死刑,只会纵容犯罪。中国认为,各国制度不同,需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保留还是废除死刑。孙玉玺还说,中国刑法对死刑的判决作了极其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量刑非常慎重,实行着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与此同时,中国刑法还规定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这项制度是中国刑法在死刑制度上的独创,把死刑这种严厉的刑罚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003年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注射执行死刑。据悉,云南省高院已为各地州的中院各配置了注射执行死刑专用车。这18辆车于2月28日举行仪式统一配发,当天下午,玉溪中院首次使用该车对两名已核准死刑的男性罪犯实施了注射死刑。
目前,中国的刑法虽未正式取消死刑,但在司法实践中已使用死缓刑多年,而社会各界关于死刑问题的争论就一直没有中断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