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新闻社2000年6月11日电】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镇大峪口村一个叫胡文海的农民,掌握了以村支书为首的多人贪污五百多万公款的证据后,徵得村中一百二十一名党员、干部、群众的签名,然后理直气壮地向政府治贪部门层层举报,一直从镇里告到省里。但是在他长达八个月的向上举报过程中,被批转回来的举报材料久久压在乌金镇纪委和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却总不见调查。
大公报报导说,胡文海对政府执法绝望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自备了一杆枪,连续三小时,从一家杀到另一家,总共有十四人倒在血泊中。胡文海在法庭宣判其死刑前的最后陈述中,展开了慷慨激昂的演讲:他不得已的暴力行为是在为民除害杀贪官,政府解决不了只有自己解决。胡文海的陈词,竟令得村民报以热烈掌声。
据《南风窗》杂志最新一期披露,胡文海曾是个知法守法的公民,他家的门前,至今还挂著「社会治安规范户」的牌子。当他的举报材料压在区公安局时,他屡屡找到经济侦察大队长催促办案,然而大队长先是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后在胡文海提出自己垫钱支持经费后,大队长又以「人员也不够」推托。联想到以前举报问题遇到的同类问题,忍无可忍的胡文海决定挺身而出。胡文海在最后陈述中说,「四年来,我和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爷给尽了我们冷脸和白眼,我们到哪里去说理?谁又能为我们做主?我没有办法,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从发生在山西农村此一极端的事件中,不难让人看出,这个惊天悲剧的产生不在于农民的「野蛮」,而在于制度的「粗放」。胡文海的持枪杀人,而且是一口气连杀十四人,纵有千般理由万般原因当然属违法犯罪。然则,即使掌握国家机器的政府动用强有力的法律手段狠狠惩罚了自我行事的故文海,让他以命偿命来恶补社会的治安,但是这一事件的馀波却无法在社会上彻底平静,那幽魂一样袅袅于空中的馀音肯定日夜在问:到底是谁逼的胡文海杀死十四人?
如果让当地村民对胡文海的行为公决的话,也许多数人会向政府请愿,让「刀下留人」。因为,胡文海在众人的掌声中被确立为「村民利益的代言人」,平添了一种献身精神。在弱势群体中存在的自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冤屈得不到公平伸张的情况下,自然容易生发出底层人超常的愤世嫉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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