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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4年作家为张金柱“翻案,《报告文学》惊曝另一种说法

中国死刑观察 http://www.chinamonitor.org    文选案例   大案反思 转载

本报讯 四年前发生于郑州,轰动全国的交通肇事案主角张金柱已经被处以死刑,读者都以为他罪有应得,但是近日著名的报告文学作家沉钟却为他“翻案”。他在今年第3期《报告文学》上发表21万字的《第一种危险》惊曝了该案鲜为人知的内幕。

沉钟现任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副教授,曾有《商战在郑州》、《北中国的太阳》等作品引起全国反响。他和该文责任编辑阳继波昨日表示,事隔四年之后重提此案,目的不是为了猎奇,而是通过揭示张案中种种非法律因素对法律的干扰,反思我们的法律该如何保持公正、公平、独立,法律在现代社会中如何更趋理性。

沉钟在文章中,援引律师及部分法律专家的说法,单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张金柱最多也只能判刑7至10年而不应该是死刑。

沉钟披露,临刑前,张金柱说:“我是死在新闻记者手里的。”沉钟分析是,种种非法律因素影响了该案的最后判决结果。

首先是媒体的介入。案发的第二天,河南一家媒体便在没有任何司法程序介入的情况下将其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家属在这种舆论导向下也变得不理智起来,读者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的张金柱是一个丧失人性、十恶不赦的恶魔。在此背景下,某权威电视媒体的著名栏目也参与进来。尽管在采访张金柱时张不配合,没有获得张的录音,该节目却移花接木,借用其他媒体的资料,利用现代的编辑技术,将头像与声音叠加,“做”出一期节目:借主持人的口说出来的那句“俺15岁当兵,革命30年,就为这一点小事把俺变成这样”,张金柱根本就没有说过。采访张金柱时已是北方的初秋,但画面上的人物还穿着短袖。节目播出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正是这个节目的播出,河南省、郑州市有关领导批示司法部门一定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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