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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死刑大观  

作者: 许敏

中国死刑观察(www.chinamonitor.org)      文选案例  转载
在上一世纪结束时,法兰西学院的教授弗朗索瓦·拜鲁写道:“ 
在这个地球上,折磨空前残忍,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 
。……杀人 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共同体中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在这些国家, 应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却在递增。……只有不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 
以为人。” 

  但他承认,即使到了下一世纪,人类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 
无法摆脱其“动物性”,因为人类几乎将所有的科学与智慧都用于致死的可怕“ 
艺术”中,在死刑的发展过程中,体现出规则、技术、发明、革新。而就死刑的 
杀一儆百性,是对胆敢挑战权力与秩序的人的最严厉警告。 

  让我们图文并茂地遵循时间逻辑来浏览人类的残忍智慧。 

  一、动物行刑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 
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 
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 
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而印度人则钟情于让老虎 
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 
扔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 
倚互换、用大型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 
嗤之以鼻的。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 
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 
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这样处理的犯人 
,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 
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 
,偶尔也有狼、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 
,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 
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 
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细。除了直接处理的 
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尸,马 
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 
蛇。纵观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 
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 
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 
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 
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 
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 
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 
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在古罗马的角斗场里,两个角斗士中受伤的一方会在倒下后举起 
自己的膀子,并用左手无名指指向观众,一方面是通过这样的手势承认失败,而另 
一方面是请求观众从宽。这时,胜利者会来到他面前,做一个单腿跪地的造型, 
并控制住他的头,将刀深入他的头下,再昂起头,等待观念的裁决,如果失败者 
在角斗过程尽了全力并勇敢而灵巧,博得观众的喜好,他们就会举起手示意赦免 
,如果他的表现不令人满意,他们就会伸出大姆指向下判他去死,如果这样,竞 
技场主席便会喝一声:“割喉”!割喉的确带有几分荣誉与悲壮的意味。 

  割喉刑也用于制裁罗马的意识形态对手———基督教徒。 
  亚、非、拉美的一些原始部落在祭礼时也用割喉刑。在欧洲,割 
喉只是为了加重刑罚而设,是为了“割开喉咙,塞进烙铁,将舌头挤出来割掉后 
再吊死。”在英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里曾有规定,割口必须高及颈下,这样行 
刑者便能通过割口把犯人的舌头拽出来。 

  到了20世纪,柬埔寨一度又采用了割喉刑,他们用尖利的棕榈 
叶慢慢地剪开犯人的喉管,在颈动脉附近的位置来回不停地割,“拉出一个很细 
的口子,然后用尽气力横向一拉。血当即四处喷溅,射得很远。”用这样的方法 
,他们处决了成千上万的人。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 
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 
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 
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 
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 
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 
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里……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投掷刑的区别只在于 
犯人最后落在什么地方,罗马人把犯人投入喀斯特石林,希腊则在落点上布一些 
棱角尖利的大石。波斯人喜爱选择石板平平的街道。墨西哥则是在水中竖起铁钩 
,再把人掷上去,最讲排场的当数欧洲亲教战争的地方,都崇尚让士兵排起方阵 
,手执矛戟.然后把犯人带到塔楼、城墙或是教堂顶上,喊着一、二、三扔下去。 
历史学家于贝尔·蒙泰耶写道:“这是一种最具戏剧效果的刑罚,非常戏谑”。 
  二十世纪中叶,法军和美军又重新使投掷刑死灰复燃。在阿尔及 
利亚和越南,拒绝说出自己所掌握情报的囚犯往往被从直升飞机里踢出来,承接地 
点没有古代那般考究,但投掷高度却是古人做梦也想不到的。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 
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 
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 
无法进食,直至饿死。 

  “天才的发明”是一种被称为“恐怖梨”的玩意儿,铁制,呈梨 
状,通过机关可以打开。用它塞进犯人的嘴去,使其无法喊,无法讲,当然也无 
法进食。有些“恐怖梨”内藏尖刺,可以慢慢从制动口里伸出,将口腔夹破,喉 
咙戳穿……在印度和缅甸,被判了饿刑的人则会被烧熔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 


  在十九世纪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杀人犯与受害者的尸体很对位地 
绑在一起。“手手相连,唇唇相处,这些受刑者浸润在腐血中,饥渴交加,悲惨 
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会让饥渴的犯人在饿死前狂饮暴食一通,然后扎紧小便的 
玩意儿,再堵塞肛门,让其胀死。二战期间,纳粹在集中营里经常对囚犯干这类 
事。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 
。一般说来 
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 
犯人,有时 
也用十字架刑。 

  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 
十字架甚至 
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T型十 
字架主要是 
用来处罚暴乱者,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圣徒皮埃尔 
便是被这样 
处死的,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自觉不能与基督受用同一种刑 
罚。早在犯 
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绘的基 
督背负十字 
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直接用 
钉子钉,先 
钉手,再钉脚,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 
的重量会撕 
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将长钉钉入腕骨 
间一个狭窄 
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宽隙。 

  进入现代社会后,十字架刑仍有其生命力。20世纪70年代, 
越南军人曾 
将“叛徒”钉上十字架;80年代,有的国家的小偷会被处以此刑; 
90年代, 
苏丹等7国则将犯人送上十字架以示众。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 
活埋了赵国 
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 

  罗马人处罚犯法的女人时,也多采取“活埋”。 

  古波斯人在活埋实施前,会将犯人从高处掷入一大堆刻意烧成的 
灰烬之中, 
灰烬进入犯人肺部所引起的窒息远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单纯缺氧要可 
怕得多。 

  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用活埋对待叛徒和逃兵。哥特人则用之专门处 
理同性恋者。 
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是不会被吊死的,毕竟一个女 
人吊在半空 
中,在众人的眼皮下甩来扭去,晃动着双腿是极不合礼仪的事,所以 
必须活埋她。 
现代的活埋记载见于越战时期。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 
类的残忍性 
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 
见的是插入 
肛门,任其死去。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 
然后刽子手 
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 
子手会把木 
桩竖起来,插入先打好的铜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 
入,直至其 
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 
犯人往往要 
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分耷捉陶秸诩洌咀逃绕淞餍校冢保叮叮鼓甑囊獯罄?
蒙城,一 
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 
举起游行, 
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 
择该刑是因 
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 
体烤熟到三 
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 
于不顾,将 
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 
见内脏在搏 
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准。因 
为在其他地 
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或切 
成极细的带 
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 
的环形细节。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变态收 
藏家追寻的 
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 
被鞣过的人 
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 
书皮、灯罩、 
垫纸板或其他艺术品的良材。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 
“干脆”太 
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 
臂、踝、腿、 
耳朵、鼻子……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 
伤口、再塞 
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 
后,凌迟刑 
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如今 
,某些国家 
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 
犯偷窃罪者 
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 
剥夺犯人性 
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十一、凌迟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 
打,直至死 
去。 

  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罗马人处理女 
犯时先割去 
双乳,对男犯则先去其生殖器。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 
,弄得犯人 
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 
中国人将凌 
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绝技。行刑开始时,刽子手会巧 
妙地一刀剜 
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 
部位是背, 
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 
刀,刀刀须 
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 
如果犯人在 
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十二、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 
裸着身体被 
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 
轮盘每转一 
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 
上就被扯碎 
了。 

  十三、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 
人放在中间, 
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 

  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 
犯人决无活 
机。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 
,直到犯人 
变成血肉模糊的一片酱沫。 

  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 
般处理过的 
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 
乐道。 

  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 
日本人在1 
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篮 
里又叫又跳, 
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 
满了干柴并 
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着火车穿过整座 
城市,很具 
警诫效果。 

  罗马人把犯人钉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 
火把,抬着 
示众。在中世纪的英国和意大利,则是用柴草将犯人裹得严严实实, 
捆得如同棕 
子,然后点火。 

  至于专门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绑起,在脚下堆柴烧火,法国的 
圣女贞德便 
是这样被处死的。在她被烧的整个过程充满了下流的展览手段……据 
说,火刑有 
净化的作用。是故,火刑总是和消灭异端邪恶联系在一起的。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 
一定要用“ 
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 
状态下毙命。 

  罗马帝国时期实施此刑最著名的牺牲者为基督教派的圣·洛朗, 
为了纪念他, 
巴黎有一家以他命名的时装企业响誉全世界。当时,他为穷人的事得 
罪了当权者, 
于是,他首先遭到鞭笞、又被拔去指甲、敲碎牙齿,然后放在铁架上 
用炭火烤。 
据说烤了不短的时间后,洛朗对刽子手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 
太过了么, 
翻翻行不行?”等到翻过来后,他又说:“烤得很香,差不多了,你 
可能吃啦。” 
然后就死去了。至于把犯人全身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烤,便是 
炙刑了,一 
些人在行刑过程中尚未“熟”,便已被火烟呛死。 

  而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常常将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 
,放入事先 
在犯人头颅上开好的口子里,这样,犯人的脑浆旋即沸腾,从口子里 
溢出。古印 
度人用的是铁棍,在火中烧得发白后,从犯人的咀里插入。 

  在旧中国,有专门为施“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 
方人酷爱直 
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 
开锯,而西 
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 构 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 
最可怕,因 
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 
,往往会让 
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 
流失过快而 
死。 

  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 
的。他们有 
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 
那个部位都 
成。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用箭射死即为箭刑,似乎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普遍运 
用的刑罚, 
只不过用箭先射身体的哪一部位,在处理手法上有差异而已。 

  贯穿刑的关键在于用尖利物穿透肌肉和组织。但作为一种既定的 
行刑方式, 
行刑者总要体现一番创意,于是有了不少种贯穿手法。用长钉将人一 
串地穿在上 
面示众,是欧洲各诸侯们爱用的,犯人往往要好几天才死去……最可 
怕贯穿刑具 
是一种称之为“玛特·多罗洛萨”的铁制刑具,它与先前发明的刑具 
“  堡的 
圣女”有所不同,它不靠刑具上的“少女胸部”位置夹紧犯人,而是 
用灵活的机 
械臂。它也不是用遍布刑具内的各种铁刺来贯穿犯人的身体,而是收 
紧臂来让犯 
人窒息,然后刑具的心脏位置会伸出一根钢刺,插入犯人身体……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 
得罪雅典的 
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 
诉我该怎么 
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 
毒药的发作, 
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 
量。据说苏 
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 
毒芹碱来做 
毒药。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 
似乎比起西 
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 
。毒气室、 
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 
行刑架的顶 
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 
在降落停止 
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 
则更为残酷, 
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 
双腿都会拉 
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 
裂,就算是 
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 
并将吊刑作 
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 
国家首推新 
加坡。 

 鞭可以用各种绵缠材料制成,皮革、植物纤维……上面可以有附 
着物,例如 
尖钉、钩刺、石块、金属球之类。总之,如果决定这根鞭是专门用来 
打人的话, 
那它一定是根充满了恶毒意向的人类杰作。被打的犯人结果就是“变 
成一块人形 
的烂布”。 

 棒可以是?、竹、铁、铜等材料制成,要致人死命比鞭刑来得干 
脆,痛苦程 
度远不如鞭刑,所以棒刑很不受人青睐。拿施刑行家的话来说就是: 
“当犯人还 
没有对自己的行为结果的严重性做出深深悔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 
束了。”而 
鞭刑的行刑自由度就大得多,打到一定的时候,可以把受刑者浸到盐 
水里、酸水 
里、碱水里……还可以在烂皮肉上涂抹各种“酱料”,最令人发指的 
莫过于中国 
历史上有名的“披麻戴孝”,即将被鞭打者血肉模糊处用白麻布包上 
,等二十四 
个时辰后,再一条条地把麻布从犯人身上撕下来……是故,许多受刑 
者的喊声是, 
求求您,给个痛快,杀了我吧……对于施刑者,剥夺生命虽然是最终 
目的,但犯 
人临死前表现的一系列痛苦和无助却只有受刑人知道。 

 〕德中?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糇邮种 铁棒,按照行?程序,必须先打断犯?的四肢,一共打 
八下,将四 
肢打断成十六节,最后朝胸口上来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后 
击被称为“ 
慈悲的一击”。说起来似乎难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挨过两下 
后依然还气 
息尚存。刽子手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手下留情,便会将犯人的手和腿拧 
到背后,让 
它们和犯人的头碰在一起,在这样具有悲喜性效果的姿式里,观众或 
哭或笑或叹 
息。 

  由于车轮刑所具有的展示性,要求刽子手表现出特殊的专业技能 
。一名叫拉 
朗德的法国犯人因一句指责刽子手的话而载入史册。当行刑者已利索 
地解决了他 
的双臂双腿,正要打断他的胸廓时,棍子轻轻地滑了一下,碰到了他 
的下巴,拉 
朗德一声大喊:“嘿,这一下不符合规定”。于是,观众开始呐喊、 
有人还举起 
了拳头。刽子手对他道:“怪事,看来他们希望死的人不是你,而是 
我”。 

  磔刑 

   

  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关 
于此刑的最 
早记载是在希腊人的书里,他们执刑的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被人为 
弯曲的树上, 
利用树的弹性拉裂人体。 

  古中国人和古罗马人则是用马拉的战车来分尸,著名的秦国丞相 
商秧便是名 
垂千古的受害者。但似乎该刑执行起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轻而易举, 
人并非像纸 
那般容易扯碎。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什莱在《法国史》一书中写道 
:“骑在鞭 
打着马匹,并疯狂地紧拽系有四肢的绳索。尽管先前刽子手已用钳子 
扯裂了犯人 
腿上的皮肉,并将双臂拉得皮开肉绽,但肌肉依然能够承受住这么强 
劲的拉力。 
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的剁肉刀,割去了一块块他认为对执刑 
有阻碍的肉。 
这样,马才终于拉断了四肢……还活着的躯干落在地上。” 

  还有记载表明,有时行刑的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 
的四肢依然 
连在躯干上,弄得刽子手,犯人,观众都十分不耐烦。所以在执行磔 
刑时,刽子 
手要动十分心思,要研究犯人的身体特性,又要了解行刑马匹的各自 
力量……扼 
杀 

   

 《笊 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使人窒息的刑罚。?它不主要 
依赖犯人本 
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 
和欧洲的许 
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 
是刽子手在 
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从有文字记载始,中国人的扼杀记录昭著,但似乎此刑专用于上 
流人士,因 
为死后尚有“全尸”。直到满清后期,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形式的 
扼杀,称为 
立枷,专门用来处死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斯:先绑起 
犯人的手, 
将其脖子套入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升起木板,置放在一个栅形行 
刑架的顶端。 
这样,犯人的颈和下颚便被悬吊起来,脚悬地约50厘米。如果需要 
犯人快死, 
就往脚上绑石块。若想折磨他,就由犯人自身重量来决定,通常会需 
一两天的时 
间,人犯才会真正断气。 

  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 
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 
着的木桩, 
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 
再将麻绳的 
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 
犯人被勒死。 
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 
转的螺丝让 
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偏爱绞杀的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两个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因 
为拉丁美洲 
诸多国家曾是它们的殖民国,所以,在那儿也十分流行绞杀……在中 
国历史上, 
最著名的绞杀当数吴三桂亲手处死明末永历皇帝,而工具是用一把弓 
。 

  以石击毙 

   

  该刑几乎在所有社会都存在过,它带有一种集体复仇的特性。 

  不约而同的是,以石击毙在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都针对在两性关 
系上违规的 
男女,时至今日,尚有十数个国家将之列为主要死刑法。在处刑时, 
有将犯人缚 
在十字架上的;有将犯人置于某个难以回旋的环境中的;在16世纪 
的瑞典,犯 
奸科的女人要被剃光头发,在头皮上涂满松香,粘上五彩斑烂的羽毛 
,两臂做翅 
膀扇动状,跑过三百公尺距离,而在这段距离的两边,布满了手执石 
块的男人, 
假如她能逃出,便能免一死之厄。 

  以石击毙的诸种表现形式,与其说是死刑,不如说更像宗教性质 
的逐出教籍 
仪式。是故,施刑主体并不赞成用几公斤的大石将犯人很快处死。伊 
朗1979 
年后采用的法典规定,不可以只用一块石头来击毙犯人。“石头不能 
大到犯人只 
挨一两下就死去,但它也不能小到称不上是石头的地步。”为了防止 
行刑时石头 
的大小上出现错误,政府全权负责提供石头,并用卡车押运到行刑地 
点堆放。 

  溺刑 

   

  水与火都是纯净的象征。在基督徒眼里,圣洗仪式甚至洪水都是 
公认的纯净 
的表现。大部分原始文明社会广泛用水来处决罪犯,无疑是受到了宗 
教信仰和迷 
信的影响。水是大自然的一个特殊组成部份,将犯人入水,也便是变 
相地把罪人 
交给了创世者。于是,最初的溺刑仅只是把人扔入水中,只要能上岸 
者,便体现 
了上帝恩赐的征兆。但这种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后,便产生了大的变数 
,对执刑者 
来讲,已经下了决心让人死,又怎能让他们有逃脱的机会呢? 

  于是,如果把犯人投进湖海中,则会在他的脖子上挂上锚,或是 
铁链,或是 
石磨,再不济也会绑上块大石头。古日耳曼人和高卢人发现把犯人扔 
入沼泽地, 
溺死率是百分之百;罗马人知道把犯人头朝下扔入一口小眼井也决无 
逃生的可能 
;而把人装入袋中再扔进水里则是中世 团分薜 常用方法。亨利八世 
时期,英国 
人将刑犯用木桩固定在落潮的沙滩上,等涨潮时,海水便会一点点地 
将他淹没。 
而在拿破仑时代,则盛行用壮汉活生生将人按入浅水中溺死或是把犯 
人集体捆在 
船上,然后将船凿沉。 

  近现代的欧洲流行一种溺刑,是用灌水的方式。让犯人直躺在一 
条直杠上捆 
住手脚,将漏斗深深插入犯人喉部、刽子手慢慢地不间断地倒水进漏 
斗中;或是 
在犯人嘴上蒙布,把水倒在布上。这两种方法都致力于让犯人在吸气 
时吸进水而 
窒息致死。这种“玩法”在法国还有章可循:“大刑18升水,小刑 
9升”。据 
称,在施刑时用清水称是“以礼待客”,过份一些便会用脏水和粪水 
,别出心裁 
的施刑者则会用醋和辣椒水,对持有身份的人则灌入名贵的葡萄酒… 
…绞刑 

   

  绞刑伴随了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它是几乎所有古代文明民族最 
常用的极刑 
之一。 

  由于该刑的简单直接,操作方便且经济实惠,现在世界上仍有8 
0多个国家 
把它定为合法死刑。 

  绞刑分三大类:第一种是让犯人爬上椅、桌、火车、马或梯,在 
其脖子上套 
一根与直角形支架或树枝相连的绳子,然后抽掉支撑物使其悬空。这 
种方法最通 
俗,也是历史上广泛采用的,犯人死得缓慢,也很痛苦。第二种是将 
活套套住犯 
人,把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使劲拉绳将犯人从地面吊起。犯人 
实际是被勒 
死的,美国的“三K党”处私刑时偏好这种方法;中东的伊斯兰国家 
的公开绞刑 
也是这般执行的。再一种是经英国人改进后被认为是比较人道的,但 
需要一些设 
施:一个固定在某高度的脚手架、一块可抽动的木板。执行时一抽板 
,犯人的身 
体便落下,一般说来他的颈椎就断裂了,结果导致窒息和脑部贫血, 
顶多几分钟 
犯人便鸣呼哀哉!但即使是这种较完美的绞刑也有不尽人意之处,1 
927年,两 
名英国死囚处刑完毕后被从刑架上解下,十五分钟后,他们重新开始 
呼吸,只得 
赶快又挂上去,加吊三十分钟,后来人们发现,要使颈椎快速折断, 
犯人的体重 
和吊绳的长度之间的比例很关键。于是,刽子手们手上就有了一张数 
据索引表, 
例如一个80公斤重的人,最好是从2.4米处落下,体重每增加3 
公斤,绳子 
应减短5厘米……当然,被处刑者脖子的粗细也很关键,如果忽略了 
这个问题, 
就会闹出尴尬的笑话,结果不是不能马上吊死犯人就是把犯人的头拽 
掉,而这些 
都不是一个希望博得喝采的刽子手愿意看到的。 

  关于绞刑的特殊处理手法还会因地区而异,如土耳其人热衷于将 
人吊在大铁 
钩上;而美国南北战争前吊死黑奴的系绳位置是以胸肋处;而波斯是 
倒悬、古罗 
马人则别出心裁地吊住人的头发,吊住人的生殖器…… 

  斩首刑 

   

  纵观各种极刑的多样性和残酷性,斩首刑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简 
单”的死刑, 
它是随着人类使用冷兵器而产生的。 

  斩首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施刑者,有能力者常常是一刀就解决了 
问题,而能 
力欠缺者则会连砍数刀然后发现头依然连着躯干,许多案例表明,因 
为脖子上有 
脊柱,因此脖子比人们想象的要结实,而刀、剑、斧之类的工具由于 
当时的制造 
工艺缘故,常常令刽子手大伤脑筋。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出现了专职 
的刽子手和 
专为行刑而制造的工具,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刽子手的小费。有人这样 
写道:“犯 
人们跪在地上,排成两行,手绑在背后……刽子手举刀砍下,犯人的 
头似乎迟疑 
了一下就滚落在地。大量的血从颈动脉喷涌而出,而身体也突然变得 
软弱无力, 
缓缓地倒在了血泊中。只有一个犯人的头没有被一刀切断。犯人发出 
了凄厉的叫 
声:“不是不给,真的没有钱哪!”全场人都盯着刽子手,他一下就 
砍断了犯人的 
脖子,但人们数着,那是第五刀。” 

  据说斩首刑水平最高的地方当数旧中国,斩首在这里成为一项传 
世的绝技, 
“对 弊倒堑 精确了解保证快刀在骨间的游刃有余,而纷繁的手法让 
人想起令人 
眼花缭乱的中国武术和中国的烹饪。”这是一个法国军事参赞的记载 
。 

  有研究表明,就人而言,由心理感受造成的抑制比割断血管更致 
命,割断脖 
子引起的疼痛让人没来得及感受到疼痛人就死亡了,所以死者的脸一 
般说来都是 
疲惫的,无表情的。 

  而断头机和断头台的出现使斩首完美化。 

  目前世界上有三个国家在公开处决时对罪犯施斩首刑。它们是: 
沙特阿拉伯、 
卡塔尔、北也门。 

  断头机 

   

  断头机的出现是人类行斩首刑遇到问题时的首次创造。 

  中世纪的莱茵河沿岸国家经常使用一种装置来处决犯人。这是一 
种由固定在 
一块木砖上的半米高的两根支柱组成的窗口。犯人的头被置放在两根 
柱子中间, 
柱子的内侧挖了两根槽、槽内放了一把厚厚的刀,锋利的一边朝下, 
铁砧形的一 
边朝上。刀架在犯人的颈背上。刽子手用一把沉重的大榔头敲在刀上 
,将犯人的 
脖子割断。 

  随之出现了带有可以滑动的刀片的断头机,这种装置“有一个承 
圆孔,犯 
人脖子伸进去后,有个牢固的关闭装置将他固定,用铁链挂在上面的 
钢刀从装置 
上方落下,将犯人的脖子切断。” 

  这种装置在英国叫“哈里法克斯禾架”,苏格兰叫“断头机”, 
法国叫“臂 
削刀”……不管叫什么,但这种装置仍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它在 
行刑时经常 
是折断或压断而不是利索地割断犯人的脖子。很多人戏称为“狗尿刑 
台”。 

  断头台 

   

  断头台分别源自法国的吉约坦和路易两位博士的人道主义和科学 
的智慧。 

  在断头台行刑发明之前的诸种死刑都是专制、蒙昧时代的产物。 
法国的人文 
学者让一米歇尔·巴基特在其著作中称:“有了断头台,不再是人在 
操作,人的 
思想支配着手,而是机械操作,刽子手成了司法机器原机械师……祖 
传的死刑需 
要施刑者有一种相对复杂的能力,不能避免因其道德、身体甚至渎职 
等引起的失 
误。” 

  吉约旦在法国大革命刚开始时提出了他关于断头台的构思,那时 
“刑罚的不 
平等和残忍早已引起了舆论的不满,“死亡面前人人平等”是当时热 
切的社会话 
题。而在此之前,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死刑对待,低阶层的人在 
死前会饱尝 
折磨之苦……大革命前,贵族才能享受斩首,拦路强盗必须在公开场 
所施以车轮 
刑;弑君者判四马分尸;制造假币者用沸水煮死,异端纷子用火刑, 
平民小偷用 
绞刑…… 

  吉约旦说:“当法律判处一个犯人死刑时,不管犯罪的性质如何 
,死刑的性 
质应该是一样的……而用这种装置,旨在剥夺生命,不附加任何污辱 
人格的条件 
……机械闪电般落下,头飞了起来,血溅了出来,人已死了!最多让 
犯人感到颈背 
上有一股清凉的气息。” 

 。保 91年,大革命中诞生的人民陪审团公告:统一在断头台上 
行刑。而断 
头台的制作标准,采用吉约坦与路易两人的“智慧结晶”,由一名名 
叫托比亚· 
施密特的能工巧匠建造样机,他原是德国的音乐家,专营制造羽管琴 
键。 

  断头台的各种技术参数如下:垂直支柱高4.5米,支柱间距3 
7厘米,铡 
刀总重40公斤,落差为2.25米,铡刀速度±23.4KM/小 
时。割断脖 
子的时间±1/50秒, 度星阈 45°。 

  断头台制造安装完毕后,在许多权威人士的监督下,用活绵羊做 
了试验,结 
果完全达到设计要求。第一个被断头台处决的犯人是盗窃伤人者雅克 
一尼克拉· 
佩尔蒂埃。自此后至1981年法国废除死刑止,断头台共割下了约 
五万个人头。 
其中最著名的有法王路易十六,革命家罗伯斯庇尔,蒙莫朗斯公爵亨 
利二世…… 
路易十六被断头台处决后,许多人用手帕、领带或纸头去吸他的血, 
有些人尝了 
一下,发觉“非常咸”。人们还看到有个人把一副骰子浸在血中。当 
亨利二世在 
死刑过后,也有众多当兵的人喝他的血,以获取“一个伟大心灵的品 
德、力量和 
魅力”。 

  在断头台行刑近两百年的历史中,创造了一些世界之最;最顽抗 
的男犯特罗 
普曼,他几乎咬断了刽子手的食指;最顽抗的女犯博内,她疯狂地抵 
抗以至铡下 
的头滚到高于断头台十五米远的地方;最年少的是一位13岁的男孩 
;最年长的 
是一位93岁的杂货商。最可怜的刽子手名叫皮埃尔·罗克,他为了 
按住极力反 
抗的犯人的头,被割断了三个手指头。 

  由于断头台切割的速度太快,许多头被切断后仍产生让人困惑的 
现象。博利 
尤博士在《人类犯罪档案》中写道:“斩首后,犯人的眼皮和嘴唇立 
即表示了抗 
议,我等了几秒钟,抽搐结束,脸放松了,眼皮在眼球上合拢了一半 
……然后, 
我大叫一声:‘朗吉约’!我看到眼皮慢慢地有规律地抬了起来,很 
清楚、很正常。 
朗吉约的眼睛在盯着我看,那是双活生生的眼睛,不容置疑地盯着, 
几秒钟后, 
慢慢地、有规律地闭上,我又叫一声,眼睛又慢慢地睁开,那目光比 
第一次更锐 
利……整个过程持续了二十五到三十秒钟。” 

  著名学者法国人佐默林写道:“我用一根套针探查断开的脊髓, 
那头抽搐了 
一下,闭上了眼睛,用力咬紧牙关,而颌部肌肉往眼睑方向上升…… 
他的脸部表 
情很让人害怕,几个助手叫了起来‘他活着’,而我也相信了,也叫 
了一声”。 

  面对断头台,法国的名人们也留下了不少从容的话。路易十六说 
:“我死得 
很无辜,我饶恕你们并希望我的血能对法国人有用”。而他的女人玛 
丽一安托瓦 
内特在断头台前踩了刽子手的脚:“先生,请您原谅”。他的将军对 
急于想要他 
靴子的刽子手道:“别急,呆会儿你们在尸体上脱更容易”。而著名 
的革命家丹 
东对想阻止他与战友拥抱的刽子手说:“笨蛋,你不会阻止我们的头 
在篮子里接 
吻吧!”接着又说:“你把我的这颗头给大家看看,它值得一看”。 

  枪刑 

   

  在火器出现之初,火枪与滑膛枪用来执行死刑,除非有特殊情况 
,因为在欧 
洲,枪刑曾是一种高贵的死法,称得上是一种荣耀。进入十九世纪后 
,枪刑才普 
遍起来。目前,一百零二个在军事刑法或民法中采用死刑的国家和地 
区,有八十 
六个采用枪刑。 

  但枪刑在现代被专家认定是缺乏人道主义基础的,因为受枪刑的 
犯人在被击 
中后,有很大一部份并不会立即死去,痛苦的过程似乎比斩首刑和断 
头台普遍要 
长,但由于枪刑的简便易行和经济实惠原因,枪刑在经济欠发达的国 
家和地区仍 
作为死刑手段的首选。 

  枪刑被认为是一种直接的表达方式,给人一种心理份量不足的感 
觉,尤其是 
对罪大恶极的犯人,于是有了被判枪毙者改用炮来执行的例子,将犯 
人捆在炮口 
上,开火时,尸体的碎片随着弹片飞散开来。在二十世纪初,美国、 
法国、阿富 
汗等国都有用大炮行刑的记载,在这一时期,某些国家也将判枪刑的 
犯人通过嘴 
或肛门充填火药与汽油,使之像一颗炸弹,然后引爆致死。 

  作为一种判决后的执行死亡手段,美国人首先发明了它。第一个 
正式享用毒 
气室的是美国人约翰·李,他于1924年2月8日在内华达州以谋 
杀罪被判处 
死刑。 

  行刑的原则很简单,即在一定的密封空间内,让犯人呼吸致死的 
有毒气体。 
经过反复的试验,氰化物气体是最佳选择,由片状或丸状的氰化钾与 
硫酸反应而 
得的这种气体属于“细胞毒药”。一旦作用,它可以麻痹进行血液和 
身体细胞之 
间氧气交换的呼吸酶。没有氧气,身体细胞立即开始死亡。紧接着出 
现肌肉抽搐。 
脑中枢一个接一个地关闭,一般大脑死亡出现在心脏停止跳动之前。 


 《酒?

   

  作为一种既定的死刑设施,毒气室制造得很考究,从外观上看有 
点像原始的 
太空舱,内部有两张金属椅,大部份的毒气室是用来同时对两名犯人 
行刑的。室 
壁上有巨大的玻璃窗,可供官员和记者观察室内的行刑情况。毒气窒 
息法是惟一 
一种需要犯人配合的行刑方法,如果犯人在死亡程序启动后深呼吸气 
体,他将在 
十至十五秒内丧失意识。但如果犯人试图通过控制呼吸或缓慢呼吸延 
长生命,死 
亡过程可以明显地延长,但这样做被认为是愚蠢的,因为死亡是无法 
抗拒的,莫 
如尽量避免死前的巨大痛苦。 

 《酒业脑 作过程含有较复杂的技术成份,一份全面的说明书有 
二十多页。 
一个犯人从准备行刑前的四星期始,便会受到特殊关照,在规定范围 
内,他的要 
求都会被尽可能地满足,但例如杀人犯杰西、毕晓普要求给他“一个 
女人和法国 
葡萄酒”,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用毒气室处决犯人,其费用是相当惊人的,也许只有在美国才能 
广泛地使用 
这种死刑工艺。在马里兰州,一项调查表明,每次使用毒气室的行刑 
费用高达七 
百万美元。有知情者声称,“在整个过程中,人为的小题大作因素真 
是太多了。 
纳粹二战中在奥斯威辛毒死一个犹太人的花费平均为一百多马克…… 
”。 

  电椅 

   

  最有争议的死刑刑具“电椅”是在两家对立的美国公司在经济工 
业上的明争 
暗斗中产生的。两家公司为了各自使用的两种不同电力的利益,即交 
流电和直流 
电,进行了激烈的竞争。灯泡和留声机的发明者托马斯·爱迪生生产 
和发送直流 
电。他的对手、发明了压缩空气刹的工程师 治·威斯汀豪?则是交 
流电。交流 
电在竞争比较过程中被普遍认为在使用上更具优势,尤其是利润更大 
。面临被击 
倒的爱迪生竭尽全力展开了一场撒对方“烂药”的舆论攻势。主题是 
交流电与死 
亡相关联。一名爱迪生的崇拜者哈罗德·布朗为了支持这位著名的发 
明家,不惜 
用交流电对狗、猫、猴子和马进行电击,用实验显示,受到1000 
伏直流电电 
击的动物仍然活着,而受到350伏交流电电击时就会被电死。他宣 
称:“交流 
电只适于屠宰场的动物……还有处决死囚。”正好此时纽约州正为几 
例令人毛骨 
悚然的绞刑结果困扰,特别是一名犯人不慎脊椎骨折断,被意识清醒 
地吊在绳子 
上摇晃达近半小时才被自己的 液呛死一事,更让强调人权与尊严的 
美国观刑者 
怒不可遏。当他们抬眼四望时,电椅作为一名冷酷的杀手进入了他们 
的视野。在 
一片热切的喧嚣声中,爱迪生的直流电公司采取断然措施,从泰国进 
口了六只大 
猩猩为立法委员们做交流电电刑试验,结果表明“电刑可以引起心脏 
停止跳动和 
呼吸器官的瘫痪导致快速死亡”。美国最高法院立即认定电刑合法。 
紧接着爱迪 
生委 哈罗德·布朗制造了第?把电椅,并想方设法地从威 雇『浪?
的公司买到 
了三台大马力发电机,旨在一举打垮交流电公司。交流电公司则作了 
一系列的反 
击,包括上诉最高法院认定电刑违宪,残酷且不人道,但在这一点上 
,交流电公 
司最终败诉……第一名被处电刑的犯人是用斧子劈人的弗朗西斯·凯 
姆勒,他死 
得非常难看,几乎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几下不了台。于是爱迪生之流又 
进行了无数 
次的技术改进,结果发现:1900伏的电压与7.5安培的电流配 
比是最佳的 
死亡选择。 

  电椅被美化了,但爱迪生的直流电公司仍是交流电公司的手下败 
将。市场始 
终钟情于有巨额商业利润的一方。 

  电刑也是一种奢侈的行刑方式,仅比毒气室行刑费用稍低。《迈 
阿密先驱报》 
披露,各州的电刑费用不等,多的将近六百万美元,少的也不会低于 
三百万美元。 

  死亡注射 

   

  断头台是机械学进步的产物,而电力的使用制造了电椅,化学的 
的发展产生 
了毒气室。之后,人类在寻求“死刑的人道主义”过程中又找到了死 
亡注射,1 
977年,它成为合法的行刑方式。1982年首次在美国的德克萨 
斯州使用。 

  行刑过程是通过一至二次静脉注射,向犯人注射有迅速麻痹效果 
的巴比妥酸 
药剂,这种针剂由三部分组成:使意识丧失的硫喷妥酸;麻痹心脏和 
终止肺部活 
动的溴化双哌雄双脂;导致心脏停止跳动的氯化钾。 

  事实上,仅仅是人道主义的原因并不足以导致死亡注射的推广, 
经济因素才 
是最重要的,在美国,行一次注射的费用便宜到令人不敢相信的地步 
,仅为几百 
美元。 

  历史上第一例死亡注射的犯人名叫查利·布鲁克斯,死于198 
2年。过程 
如下:“监狱长下达了死刑的命令……当透明的液体进入布鲁克斯的 
手臂和身体 
时,他一直睁大眼睛,他的目光充满了紧张。突然,他开始喘气,透 
不过气来。 
尽管被皮带绑着,但他的右臂仍剧然地抖动。他随后打了个大呵欠, 
最终闭上了 
眼,困难地又喘息了十五秒……纵观历史,人类在致死同类的艺术上 
是否已穷极 
了想象?但不管怎么说,如今的刽子手多数已摆脱了血淋淋的场面, 
身穿白大褂, 
手执注射器的他们,行为优雅地送犯人上路,谁能说这社会不是越来 
越文明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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