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0 2 年 3 月 2 1 日
从去年底至今年,不断传来香港人在大陆因贩毒等问题而被国内法院判处死刑的消息。或许有人会认为,杀人填命是天公地道的做法,而死刑亦有阻吓的作用,有助改善社会治安。然而,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生命是神圣宝贵的,天主才是生命的主宰,没有人能够摧毁别人的生命。更何况,死刑一旦被执行,即使是判错案,当事人的生命己经难以挽回了。基於此,我们特致函邀请 阁下反对死刑,以及关注中港两地的通报机制问题。以下是一些背景资料,希望有助 阁下了解事件:
中国执行死刑的情况
死刑是极残忍及不人道的惩罚方法,与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所宣示的生命权利相违背。故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制度,香港亦於1993年废除了死刑。但很可惜,死刑却经常在中国大陆被随意使用,且常常在极不公正的情况下进行审讯。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在2001年7月6日所公布的资料,中国曾经在三个月内处死了1781人,比其他国家过去三年内所处死的总人数还多。一些人权份子亦担心,中国政府为显示其打击犯罪活动的决心而加快审判的程序,以及更随意使用暴力和死刑。而事实上,国内很多判案都是在极短时间内做出,有时甚至是在证据不全的情况做出,地方官员往往会因为犯罪率上升,在极大的压力下,加重刑罚而忘记了执法的公正。有国内的法律学者指出,中国法庭的判决经常基於犯罪造成的後果而不只是行动或动机。如果谁在严打期间犯罪,对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话,很可能会加重处罚。刑法给法庭很大的空间去决定应该实施那一重的处罚,而法庭也可能会因不同的政治环境而做出完全不同的决定。
至於死刑是否有效制止犯罪的发生呢?国内在1983年第一次严厉打击罪案行动後,犯罪率的确下降了30%。但後来,死刑已失去了阻吓的作用,中国此後的犯罪率每年持续上升。且从来亦没有证据显示死刑较其他刑罚更能有效地防止罪案。
中港的通报机制问题
随著中港两地接触频繁,香港人在内地犯案的比率亦相对提高了。故此,中国的死刑问题与香港其实是息息相关的。从香港报章上所搜集的资料可见,自1998年张子强被内地判处死刑後,先後已经有四十多名港人(这是非常保安的数字)因为触犯内地不同法例而判处死刑或死缓,其中有十多人已被处决,有些则仍在上诉中(但根据过往的经验,法院大多会维持原判)。这些人所犯的案件主要与贩毒有关,亦有部份与伪造货币、偷税漏税等等有关。但他们居然统统被判处死刑或死缓,不少更被即时押往刑场执行枪决,情况令人惊讶。有港区人大代表也曾表示,有些港商在内地营商,欠下内地机构金钱,有时经济纠纷谁是谁非都仍未清楚,但内地机构则引入公安插手,说成是港人在内地犯上走私、欺诈刑事纠纷,而将港人或把其回乡证扣留。故此,我们亦担忧这些案件的起诉、审判及量刑过程是否公平合理。若因此就将有关的港人判处死刑,未免过於草率滥权。
虽然中港两地自2001年1月实行了通报机制,即是说内地机关与香港特区政府会互相通报涉嫌犯罪的对方居民提出刑事检控,或采取刑事强制性措施的情况,以及对方居民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但有香港市民在内地触犯法例的家属却多次表示,内地审讯已久後,才由内地亲友或同乡收到其家人被审的消息。就像去年十二月宣判的冰毒案件般,其中一名被告---庄楚城,也是在被拘留十个月後,才由内地公安透过律师通知家属。庄楚城的妹妹更透露,其兄往澳门後便无故失踪。虽然当局称他是在珠海被捕,但他的回乡证却仍留在香港,而澳门方面亦没有他的出境纪录。故对其兄的被捕过程感到可疑。
请参与联署
杀人、伤害他人的行为当然都是不值得鼓励的,但以死刑处决犯罪者只是报仇心理的反映,怨怨相报是没有尽头的,只有从教育著手,用理解与接纳的态度相待才是长远之策。故此,我们呼吁中国政府立即废除死刑,并以其他更人道及合理的惩治措施来取代。同时,促请特区政府摒弃一直的低调沉默态度,积极主动地向有关人士作出援助,并确保通报机制得以落实执行。期望 阁下都能够积极响应,参与联署。所收集到的签名将分别交予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及香港特区政府。
有意联署者请尽快填交附上的签名表,传真(2539-8023)或邮寄(香港西湾河大石街一号302室)或电邮(jpcom@pacific.net.hk)予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若有任何查询,请电2560-3865与正委会联络。对於 阁下的协助,谨此致谢!
主佑!
发起团体: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取消死刑联合委员会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
中国人权香港办事处
草根文化中心
葵涌新区基督徒基层团体
米兰会关心社会小组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