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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谈苏建和案:符合新司法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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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荣幸/台北报导】

 陈水扁总统昨日首度针对苏建和案指出,被害人及家属的不幸及长期苦楚应予同情关切,并希望找到凶嫌,但现代人权思维是「宁愿错放一百个坏人,也不愿冤枉一个好人」,苏建和等叁人从死刑到无罪开释,符合「罪疑惟轻,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的司法新思潮。


 陈总统是在接见美国司法事务国家中心主席华伦(Roger Warren)法官时,做出上述表示。他指出,缠讼十二年的苏建和案近日由最高法院改判无罪,被害人及家属的不幸及长期苦楚,各界应予同情关切,并希望找到凶嫌。

 陈总统表示,依照他的经验,「有罪并不等於有犯罪,无罪也并不等於没有犯罪」,因为有些是蒙受冤情,有些是证据不足,但是基於严格的证据法则,纵使被判决无罪,也不能证明没有做坏事。在人权法律观念里,程序正义比实质正义更重要,因为如果没有程序正义,就根本没有实质正义可言。

 陈总统强调,虽然司法的进步与现代化是台湾共同的骄傲,但仍有所不足,未来台湾将会加速司法改革的脚步。

 陈总统并指出,他担任律师十七年,最景仰的对象就是美国长期关注人权议题的丹诺律师,他一直期许自己成为「台湾的丹诺」。他从未因身为海商法律师可以赚许多钱而感到高兴,而他担任许多弱势及蒙受冤屈者的义务律师,义务为他们辩护,经过正义伸张而改判无罪时,才是他人生最大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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