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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和案缠讼11年 司法内伤重

中国死刑观察 http://www.chinamonitor.org     港台现状       转载
2003.01.13  中时晚报

廖啸龙


缠讼十一年,耗尽司法资源及社会关怀的苏建和案,在今日上午高院破天荒再审中,做出了几近「奇迹」式的翻案判决,这样的结果,带给民众的,除了震惊和愕然外,却没有真相大白的喜悦,因为,在漫长的等待和虚耗中,司法伸张正义的形象,早已模糊不清。

大多数民众,在上午十一时由电视转播看到高院宣判的结果,直接的反应都是「怎麽会这样?」,毕竟,一件从八十四年就已死刑叁审定谳,历经四次非常上诉被驳回的强盗杀人案,除了苏建和叁人家属以及辩护律师外,可能百分之九十持续关心或曾经关心此案的民众,在心□都早已判定苏案的结局,甚至连多数媒体,也都习以「死囚」的称呼,表达了对案情定论的立场,在这样的氛围下,几乎所的社会关怀,都集中在被害人吴铭汉夫妇家属的不幸遭遇之上,而再审的司法非常救济,也被视为仅是象徵人道精神的补偿,所以,当上午的判决出炉,自然格外让人感到错愕。


苏案一拖十馀年,始终围绕在证据不全、刑求、重要证物遗失等话题兜圈子,许多民众在长期旁观这出「歹戏拖棚」的司法大戏後,对於苏案的反应,恐怕都只剩下「什麽时候落幕」的漠然,然而,由於上午的宣判出乎多数人的预期,也就相对造成了新的问题和质疑,如果苏嫌叁人是被冤枉,谁才是真凶?如果叁人没有罪,之前耗费那麽多司法资源所做出的历次判决,岂不都是误判?苏案的再审结果,不但没有使真相大白,反而让人有被司法「摆了一道」的耍弄感觉,与其说这样的判决,是司法还给人民迟来的正义,毋宁说是人民对司法信心的大崩盘。

最令人无法忍受的是,法院在宣判後对外表示翻案的关键,在於「瑕疵自白不能做为证据」,这麽简单的一个司法逻辑,竟然要花上十年的漫长时间,造成被害人及叁名嫌犯四个家庭必须长期忍受无尽的煎熬,也使社会对司法体系的运作,有了更深一层的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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