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单位: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自从陈总统上任以来,人权议题终於台面化,成为我国在国际形象上的新里程,也同时受到民间社会的承认与瞩目。其中「司法人权」则因为人权列车的启动,而从封闭的司法世界走出,在阳光下重新受检视。从去年人权日陈水扁总统特赦三案例、延宕十年之久的苏建和案重新再审开始,给台湾的司法人权带来全新的刺激,而一年後回头检视这一年来司法人权的动态,我们有以下的观察:
█死不认错的个案:苏炳坤特赦案
自从去年人权日,陈水扁总统以罪刑全免的方式特赦苏炳坤以来,民间司法改革团體始终在观察:这起明显由人为疏失造成的冤案,究竟谁应该负责?在拜会过法务部、司法院之後,无论是警政、检察还是法院系统,始终没有人出面认错,不但连刑求的刑警都没有遭到任何行政惩处,也因为特赦的法律规定,所以也不適用冤狱赔偿,导致苏炳坤先生十五年的逃亡、两年半的牢狱之灾,似乎都随着一纸特赦令而一笔勾销。司法体系没有从这件劳烦总统特赦的案件中学习到任面对错误诚恳检讨的勇氣。固然民间司改及人权团体一再明列在本案中犯下疏失,或者坚持平反值得鼓励的司法人员,但是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只有消极的表示:「等监察院调查报告出炉再说。」既没有承认错误的勇氣,也没有司法人该有的担当,只被动的等待监察院的决定。一年後回顾,更令人氣愤與扼腕。(请参附件:苏炳坤冤狱赔偿声请书及驳回决定文)
█最缺乏人权素养的单位:内政部
以换领身份证「窃取」民众指纹的内政部,堪称是今年新执政团队中最「明目张胆」视人权如无物的部会。其中身为内政事务领导人的张博雅部长不但力主趁换领身份證之便,强制採集民众指纹,甚至混淆国人观感,将指纹採集和维持治安画上等号,号称能否取得指纹是决定治安的关键,既缺乏指纹辨识的基本常识,又欠缺人权观念ABC,可是说荣登今年最没有人权素养的部会之最。
█最糟糕的执法人:警察
今年與人权事件关係最密切,但却状况最多的当然是有「人民保母」美誉的警察了。从监察院五月份由赵昌平、廖健男、詹益彰三位监察委员共同製作发佈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司法警察機关在办案过程中仍然发生违法的逮捕、拘禁、搜索、扣押、一案两破的情形仍「时有所闻」,严重侵害人权,甚至连刑求的情形都依然存在、层出不穷。而在风纪案中,警方交出的成绩单更是满江红,台北市士林分局、台南县、高雄市都发生了员警集体贪渎弊案,北市警局的私刑烙胸案、掳妓勒赎案、义消喝花酒案等败坏警察形象的案件都让靠警察维持治安的民众胆颤心惊,不知警察究竟站在维护人权的哪一边。不过地方法院陆续出现了捍卫司法人权的判决,今年四月台北地方法院就出现第一起明白宣示,警方的违法蒐證不能做为證物,让一向先「聊到配合度够了」再照本宣科念笔录来当录影存證的警方首次踢到铁板,从源头降低警方违法取得自白的「需求」。而台南县误抓黄钧达等三人案、吴如月抢案中被警方误抓的四少年等不仅重获清白,台南县警察局新营分局及北市士林分局分别以以违反侦查不公开及强制罪被判有罪,被害人並因此获得国家赔偿,算是对警方必须为滥权执法付出代價提出警示作用。
█最错乱的部会:法务部
今年年初最振奋而且最具體的人权政策,应该是法务部「擦枪走火」释出的「三年内废除死刑」,这项既符合世界人权潮流,又有具體执行时间表的政策让人权团體驚喜莫名。不过,很不幸的,如果放大从一年来的表现来看,只能说法务部是一个人格分裂的部会。当陈部长一方面宣布要逐步废除死刑的同时,我们却在前一阵子伪钞问题氾滥的时候,聽到我们的部长在媒體上突发奇想要以死刑来遏止伪钞犯罪,立刻忘了自己所承诺的废除死刑进程表。而在查贿受到全国支持的时候,我们却看到以查贿之名发动的监聽线史无前例的暴增,堂而皇之以国家司法公权践踏基本人权,轻易摧毁了通讯自由的保障及隐私权的界线。而板桥地检署检察官签发出空白搜索票,以便宜警方行事的瑕疵则成为七月一日搜索权回归法院前的绝响。而回归人权主流的「搜索权回归法院」措施,从去年累积下来的检方执法引起重大争议的案件持续发酵,今年出现了成功大学校园MP3搜索案,再度让社会见识到检警搜索的粗糙,而因成大案引发的检察官人事调动,则引起检察官界的串连反弹,甚至部分检察官以「退出特侦组」为要胁,要求法务部长收回成命,成为司法人权的極度负面示範,儘管检察官一向以捍卫正义的化身出现,但是遇到與自己权益抵觸时,终不敌自身权益的捍卫,人民的权益立时成为被交换的筹码。而在好的人权表现上,法务部结合「社区服务处遇」所提供「司法外处遇」,开发出受刑人不同的处遇機制;而司训所从第四十二期起,准司法官将延长半年的历练时间,算是稍稍回应了民间对於司法官年龄层过低、缺乏社会经验的长期诉求,期待这半年的历练是一向有规劃、有效果的历练,而不是徒具形式。
█起死回生的决议:最高法院废止「有罪推定」判例
这项决议是一项具體改变台湾司法人权现况的重要决议,只是,实在来得太迟了!这项最高法院刑事判例检讨会议废止三件有罪推定判例的决议,是将原本规定於刑法中,却始终被个别判例所否决的基本人权原则重新「起死回生」,回归到刑法无罪推定的本旨,任何人没有自證其罪的义务,让「證明有罪」的责任確实回到检察官的手上。但是,这幾十年来在实务界盛行从「无罪推定原则」扭曲成「有罪推定原则」已经不知道让多少的被告沈冤未雪,再也无法平反。
█司法人权法案经典作:陆海空军刑法修正
在司法人权的相关法案上,最重大的改变要属七十年来首度变革的「陆海空军刑法」的修正案,将原本有四十三项唯一死刑的罪名缩减为两项,现役军人回归普通法院审判,堪称是今年司法人权的经典代表作。其他相关的司法人权法案尚有从今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性侵害及猥亵案件改为非告诉乃论,将「性侵害」所觸犯的法益位阶,从个人法益层次改为社会法益,强化了性自主权保障。而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自三年限制延长为五年,也减低短期自由刑的流弊。
█最沈重的控诉:携子自焚案
每年在司法人权的个案上都有令人沈痛的事件发声,而在今年,司法機关不可承受之重,应该是因车祸案而携子自焚的刘女士命案。激烈的死谏震撼司法界,强烈的抗议也震出了从警方、检方到院方的办案及态度问题。另外幾项驚动司法界,或是令社会跌破眼镜的案件还有小慈争取赡养费案、周人参案更二审行贿罪免诉、牧师唐台生集體性侵害案更二审无罪、张智辉更二审无罪、「计程车之狼」罗讚荣缠讼六年之後无罪、身份證被盗用而涉掳人勒赎案的李英洪无罪案。这些案件中的当事人都在司法的洪流中载浮载沈,有人生还、有人灭顶,是一连串令司法沈重、社会心驚的司法人权教材。
█司法人权教育失败範例:成大MP3搜索案
成大MP3搜索案所反应出的问题不仅是检警搜索手法粗糙的问题而已,同样引起社会注目的是,大学生法律常识普遍低落,对於觸法與否的界线,以及自身基本的权益毫无所知的情形,證明我国的法治教育有重新检讨的必要。而另一项亦可列为法治教育的负面示範的就是「华冈之狼」进台大案。在这一起受刑人考上第一学府应否得到假释的案件中,台湾大学发起所谓「学生安全自救联盟」连署反对其入校就读,並强调华冈之狼一旦入校将引发社区及师生的恐慌。可见对於受刑人假释出狱的準备,法务部、监所、社会,以及第一学府,显然没有人已经準备好,无论是监所的教化效果、受刑人本身是否已经「悔过」的标準,还是社会的法治教育幾个面向看来,各界都还有很大的学习空间。
█最勤劳的单位:司法院
司法院自八十八年全国司法改革会议之後,就依照着执行时间表逐项拟定各项司法改革政策,在司法院勤奋的努力下的確也看到努力的痕迹。从刑事诉讼法相关配套的修订及立法推动、民刑分流走向法官专业化、推动民事案件集中审理、網路调阅法庭笔录试办、敦促建立法官淘汰機制、司法院裁判书改说白话文、推动专家参审制等政策及制度的改变。但是,诚如本会在全国司法改革会议两周年检讨中所指出的,司法院虽然有心,但是在法院内部反对阻力过大、法务部共事取得不易的情况下,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成效非常有限,落实的情形並不如预期的理想。相关法案的部分往往因與法务部意见不同而卡在立法院动弹不得,政策制度则视各法院的配合度出现参差不齐的执行率,导致司法品质因人而異的情形仍是司法案件的基调,什麽时候司法人权的水準不必依赖赌运氣,而能有水準齐一的保障,应该是司法院努力的终極目标。
综观今年司法人权表现,大體说来,光明的目标似乎已经在远方浮现,但是追求的脚步却仍旧紊乱,不同的政府部门间也出现理念不同,甚至互相倾轧的场面。国家,作为人权最严重的侵犯者,與最有力的人权守门员,或许应该认真想一想自己的角色與执行步骤,才能让人权不只是口号,使台湾真能以人权立国,脱離人权落後国的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