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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00)的11月9日,死刑犯米格尔?弗洛里斯将被送进得克萨斯州亨茨维尔州监狱的死刑执行间……一般来说,在当今美国,每个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前都免不了引起舆论的一番争论:有叫好的,也有说情的。同样,米格尔?弗洛里斯的死刑也引来了风波,不过,这是一场美国与墨西哥两国间的外交风波――
他因谋杀被判死刑
米格尔?弗洛里斯是因绑架、强奸和谋杀了一名年仅20岁的姑娘而被判处死刑的。
这一谋杀案发生在1989年6月29日。弗洛里斯在得克萨斯州的博格街头行乞时,遇到了一位名叫安吉拉?泰森的女子,她是一名大学生并在录像带出租商店兼职。那天晚上,弗洛里斯到这家店租借录像带,但走后不久又返回来,躲在店外。等小店打烊,安吉拉关上灯锁好店门走向自己的汽车时,弗洛里斯突然从黑暗中闪到她的背后,强行将安吉拉拉入她自己的汽车中。黑暗中,弗洛里斯喊道:不准开口,否则就杀死你!
接着,他把车开往灯光稀少的郊外,停在旷野中,在汽车里将安吉拉强暴了。事后,弗洛里斯又开着安吉拉的这辆汽车,来到他祖父的住宅外,这时,安吉拉开始拼命地喊救命。见状,弗洛里斯从身上抽出匕首,往安吉拉的胸口剌去,安吉拉血如泉涌,顷刻丧命。
事发后,弗洛里斯向警方交代了自己谋杀安吉拉的犯罪事实。经过调查审理,得克萨斯州亨茨维尔法庭以一级谋杀罪判处弗洛里斯死刑,弗洛里斯表示服罪。他的律师也认为毫无疑问,弗洛里斯的确杀害了那位姑娘。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弗洛里斯在此案之前,没有犯罪前科。
就这样,弗洛里斯一直在该州亨茨维尔的死刑犯监狱中等待死刑判决的执行。自1982年以来,这个死刑执行间成了美国最忙碌的死刑执行地,据统计,自1982年以来,大约已有232名被判死刑的罪犯在这里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步。
今年10月,弗洛里斯终于等到了死刑执行期,州法院向他下达了于11月9日执行死刑的命令。
围绕死刑判决的争议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弗洛里斯的死刑执行日期一旦确定,立即引起了墨西哥方面的强烈反响和抗议。原来,弗洛里斯一案并不简单:作为墨西哥人,他是45名在美国被判死刑的墨西哥人之一。他的预期死刑立即遭到了人权组织和墨西哥政府的强烈批评,他们想通过抗议和示威,免除弗洛里斯的死刑。
抗议者的理由是:现年31岁的弗洛里斯和另外几十名出生于其他国家的死刑犯其个人权利遭到了侵犯,因为美国的一些警察没有遵守30年前美国亲自签署的国际条约。人权组织称,这种做法最终会危及到美国在海外的公民的生命。美国不能在死刑判决上持双重标准:一方面大叫要保护其在海外的公民,同时却不许其它国家保护它们在美国领土上的本国公民的人身权利。
根据30年前签署的《维也纳领事关系条约》规定,凡是外国居民因犯罪遭拘留或者指控,都必须立即通知该国驻本国的领事馆。而具体到弗洛里斯一案,美方却没有这么做,根本不把墨西哥政府放在眼里。对此,美国当局也承认没有通知墨西哥驻美国领事馆。鉴此,墨西哥官员和辩护律师都认为:针对这一侵犯弗洛里斯基本权利的做法,被告方有足够理由推翻对弗洛里斯的死刑判决。
弗洛里斯的律师们希望最高法院注意:美国政府违反领事条约的行为非常严重,足以推翻这宗死刑判决。而一旦此案得到更正,就意味着目前在美国等待执行死刑的多达80宗涉外死刑案有可能推迟执行或者改判。
美国司法是否双重标准
就美国全国而言,弗洛里斯一案是围绕维也纳公约引起的与一些外国政府长期恶化了的司法、外交战的最新体现。这场司法和外交纷争起始于1992年。从那时以来,至少出现了一宗由外国政府提出的诉讼案、几起围绕对外国人执行死刑的外交抗议,以及美国政府多次作出的道歉,另外还有几宗案子被重新摆到了国际法庭面前。
然而,美国的一些州,诸如得克萨斯州和弗吉尼亚州等根本不愿因违反维也纳公约而接受美国国务院提出的推迟外国侨民死刑日期的恳求。近几年来,这类案件有几十件被提起,但迄今没有一宗被改变。
对此,由墨西哥政府专门为弗洛里斯一案聘请的辩护律师桑德拉?巴布洛克说,美国不可能指望自己在本国违反相同的法律,同时却希望别国的政府能公平对待其海外公民。他说:“我无法想象当一名美国人在圭亚那或者尼日利亚被判死刑,而那个国家不通知美国领事馆,就将人拉到行刑队面前时,美国国务院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
10月底,桑德拉律师代表墨西哥政府向美国高等法院提出了一份简单的诉求,在这份书面诉讼中,桑德拉指出,如果美国政府在逮捕弗洛里斯后立即通知墨西哥驻美国的领事馆,那么弗洛里斯就会被人用西班牙语告知他的权利,并确保他能找到一位较好的律师,从而有可能免除他的死刑判决。桑德拉律师在书面诉讼中还指出,弗洛里斯在被捕时,被告知他的母亲作为证人也将被关押,如果他同意讨论这宗罪行,他母亲就可以获得自由。
有人认为,美国这种双重标准的做法将最终危及自身。据美国国务院公布的数据称,大约有1500名美国人目前正在外国监狱服刑。
司法部门如是说
对这一指控,得克萨斯州的司法部并不认帐。他们认为维也纳公约只适用于国与国之间,而不适用于法院判的案子。除非美国各州也签署了这些条约。像弗洛里斯这样的外国死刑犯在该州就有19个,他只是其中的一位。
据美国务院1998年公布的报告称,大约有70名在美国被判死刑的外国人在被逮捕时没有被告之:可以与本国的领事馆取得联系。自从1976年最高法院修改了死刑法后,已有14名外国人在美国被执行了死刑。
据大赦国际组织的报告,到今年7月20日止,美国共有87名来自28个国家的死刑犯在等待死刑执行的名单上。据大赦国际的文件说,有几宗重大谋杀案例由于领事馆干涉介入较早,而成功地被减轻刑罚。
尽管得克萨斯州的司法当局不愿考虑人权组织以及墨西哥政府提出的减刑要求,但是一位叫理查德?埃利斯的代表弗洛里斯的律师,正在要求高等法院就违反维也纳公约的行为作出“纠正”。
据悉,墨西哥已经在本国外交部建立了一个特别班子,专门处理涉及国民的死刑犯案。
死刑将如期执行
得克萨斯州和弗吉尼亚一直是因处决外籍死刑犯而受到国际上强烈谴责的两个州。弗吉尼亚州检察官办公室称维也纳公约并没有在死刑案的判定中捆住各州的手脚。
不过,检察官巴布科克认为美国政府签署和批准的领事条约是“全国的最高法律,所有的州都必须执行”。而得克萨斯州检察官办公室则说,这的确是美国的法律,但是高等法院也发现,虽然一个条约已成为“全国的法律”,可是遇到磨擦必须靠政府官员,而不是美国法院来解决。除非每个州都签署了这个协议,而得克萨斯州没有签署这样的协议。
巴布科克指出,这项条约并非是什么模棱两可的文件,早在1980年,美国国务院就向各州的执法官员发出了通知,告诉他们这项条约的内容,以及给予外籍犯人的权利。美国国务院也已经有两次向墨西哥政府发出道歉函,就两名墨西哥籍的死刑犯被处死之前未向墨通报表示歉意,不过,美国国务院的一位官员日前指出,迄今为止,墨西哥政府尚未就弗洛里斯的死刑案与美国外交官有任何接触。因此,得克萨斯州的最高法院仍将核准死刑犯弗洛里斯的死刑执行期为11月9日。
美国开始改变先斩后奏的做法
近几年来,围绕领事权利的公开争论,已经导致一些州在拘留或者逮捕外籍犯人时,主动向有关国家驻美领事馆发出通知。美国国务院也在互联网上设立了一个特别网址,专门解答有关条约以及外籍犯人的权利问题。
位于休斯顿的墨西哥领事馆说,它目前正与警方合作,散发25万份传单,告诉墨西哥籍的人,在该条约项下可以享受的权利。近来,包括加州和佛罗里达州在内的几个州都通过了有关法律,支持该项条约。这些法律要求警察在拘留或逮捕外籍人时,告诉他们有与自己的领事馆联系的权利。
1997年9月18日,一位时年25岁,名叫马里奥?穆非的墨西哥男子因被雇杀人而判死刑。穆非被处决后,墨西哥政府发出一份外交抗议。1998年9月14日,一名叫安杰尔?布里尔德的巴拉圭籍男子被处死刑。之前,巴拉圭政府也于1996年向弗吉尼亚的官员提出诉讼,试图阻止32岁的布里尔德的死刑执行。布里尔德所犯罪行是杀害了一名女子。联邦法院拒绝了这项请求,尽管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和国际法庭都努力想阻止这次死刑,但最终布里尔德的死刑仍如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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