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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汉族王力雄等各界人士提出三点建议, 呼吁全国人大和法院公正审理阿安扎西、
洛让邓珠死刑案
2002年12月12日
关注焦虑活佛阿安扎西及藏人洛让邓珠的死刑案,大陆汉族王力雄等各界人士提出三
点建议, 呼吁全国人大和法院公正审理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中国人权完全支
持建议书并要求中国政府和法院采纳合情合理的建议。
活佛阿安扎西等人的死刑案审判后,中国一批知识分子对死刑判决缺乏透明度,此事
关系藏人情感和潜伏汉藏冲突,对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的藏人问题如此判决损害中国的
司法信誉等等,深为焦虑并且期望通过努力能有可信赖的依法公正的结果。在十二月
十二日该案进入上诉阶段后,王力雄等二十四名各界知识分子,联名发表了题为“大
陆汉族各界人士提出三点建议呼吁公正审理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公开信全
文于后)。这封包括作家、画家、律师、教师、学者、记者、编辑、企业家、电视编
导、独立电影人、探险运动家、佛教居士和大学生联名签署的公开信,是写给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法院的。
王力雄等人在此公开建议信中,表达了对这一死刑审判的深切疑虑,指出爆炸恐怖活
动不符合佛教的不杀生和达赖的非暴力精神,而阿安扎西活佛热心公益、善名远播;
阿安扎西与当地政府早有矛盾纠葛;这次审判前展开揭批运动难免先定罪后审判之
嫌;首犯的判刑低于受其指示的主犯,这些都是等令人难以信服和解释的现象。所以
有这些猜疑是因为这一死刑审判不透明。这是中国司法难以获得社会公信的主要障
碍。这一审判关系中国敏感的民族问题和国际关注的西藏问题。不能透明公正审判就
不能消除藏人将其视为汉政府的迫害,并且埋下民族冲突的隐患。同时也会对正在恢
复的中国政府和达赖喇嘛的对话带来干扰。
所以王力雄等人针对将要进行的上诉审理,提出具体的三点建议:由王力雄等人为该
案被告聘请四川省以外的独立律师;允许国内外记者采访上诉审理和有关部门及人
员;邀请藏人代表现场观察上诉审理全过程。
中国人权完全支持王力雄等各界人士的建议信。这封建议信不仅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
的良心,对社会和法律公正的鼎立维护,对国家信誉民族关系的责任感,而且完全符
合中国法律和人权规定。中国人权要求中国政府全部采纳三点建议,向国际社会和中
国社会展示遵守法律尊重人权的真诚意愿,也向藏人和其它民族展示汉政府只是公正
客观依法办案,并不是汉政府对其它民族的迫害。要采纳这三点建议是轻而易举之
事,关键在于中国政府是不是真的重视黑箱审判的危害,以及有没有接纳社会人士意
见的胸襟。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它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
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萧强(执行主任)。
大陆汉族各界人士提出三点建议
呼吁公正审理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
关于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上诉审理的建议书
——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2月2日以“制造系列爆炸、煽动分裂
国家”之罪判决甘孜州雅江县农民洛让邓珠死刑,判处雅江县崇新寺僧人阿安扎西死
刑,缓期2年执行。
阿安扎西(亦为阿昂扎西)八十年代在印度被认证为阿登彭措活佛的转世,法名为丹
增德勒,在康区南部的藏族群众中享有很高威望,也是海外藏人十分关注的人士。目
前,当地群众和海外各界对案件的判决提出的疑问有:一是爆炸恐怖活动与佛教的不
杀生原则和达赖喇嘛的非暴力路线相悖,不应该是热心公益、善名远播的一位藏传佛
教活佛所为;二是阿安扎西被捕前与当地政府、警方有过数次矛盾纠葛,两次出走,
导致当地群众上万人联名派代表到北京告状;三是在法院审理之前,甘孜州已经开展
“揭批阿安扎西为首的犯罪团伙”运动,有先定罪后审判之嫌;四是如果说阿安扎西
是首犯,洛让邓珠受其指使,对洛让邓珠的量刑更重不合法理。
我们认为,产生猜疑的根由主要是审判过程的不透明,人们无法听到当事人为自己所
做的辩护,也无法对案情进行追问和独立调查。这种黑箱运作是我国司法获得社会公
信的主要障碍。针对这个具体案件,除了需要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宪法、履行联合国
国际人权公约以外,还涉及到在我国特殊敏感的民族问题和已成为国际关注焦点的西
藏问题。如果一个受到当地藏族百姓广泛爱戴的僧侣被不透明的审判判刑,即使他真
地有罪,也会被说成是汉政府对藏民族的迫害,埋下未来导致民族冲突的隐患,成为
国际指责的把柄,也为正在恢复中的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的对话增添干扰。
尤其是,此案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质,人命关天,一旦洛让邓珠被执行死刑,就无法再
使其复活。同时,所有那些未得到澄清的猜疑也会随死人不能说话而变成永远的猜
疑,给汉藏关系中加上一笔无法偿付的新债。
因此,保证上诉审理过程的透明、公正是至关重要的——是消除各方对此案的猜疑,
避免此案伤及汉藏民族关系的最后一个机会。为此我们建议,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此案进行上诉审理的过程中,除了严格遵循法律,充分保证法律被审判者的权利以
外,还应该针对此案的特殊情况,采取以下三点措施:
1、 由我们作为独立民间人士,为阿安扎西和洛让邓珠二人聘请四川省以外的独立律
师为二人进行辩护;
2、 允许国内外媒体充分采访案件的上诉审理过程,以及参与审理的有关部门和人
员;
3、 邀请海外藏人的代表现场观察上诉审理的整个过程。
我们认为,如果甘孜州警方的确掌握阿安扎西和洛让邓珠犯罪的确凿证据,甘孜州中
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的确公平无误,在上诉审理过程中采纳我们所建议的措施,对国
家、对汉藏民族、对我国司法系统的信誉都是只有百利而无一害,其它方面也将因此
对案件的最终判决口服心服。
此致
敬礼!
建议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力雄(作家), 王吉陆(大学生), 王怡(大学教师),
马容(佛教居士), 冉云飞(土家族、编辑), 刘义(画家),
刘苏?堙]企业家), 刘晓波(学者), 师涛(记者),
朱建刚(学者), 余杰(作家), 张卫民(学者), 张祖桦(学者),
李蕴(电视编导), 季丹(独立电影人), 林泉(医生),
林猛(大学教师),罗艺(职员、探险运动者), 姚国华(教师),
赵诚(学者),徐晓(编辑), 浦志强(律师), 萧瀚(律师),
廖亦武(作家)
200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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