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3月30日07: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长沙三月二十九日电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案,今天由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经查明,自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九年,被告人蒋艳萍(副厅级)利用担任湖南省第六工
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
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之便,在承揽业务、发包工程、调动工作、安排职位等方面为他人
谋取
利益,先后十五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七万余元。蒋艳萍还于一九九四年五月至
一九九六年六月期间,先后从本单位管理的十项工程中,贪污管理费七十二万余元。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蒋艳萍以受贿罪、
贪污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依法追缴其所获赃款及违法所得,没收财产上缴国库。蒋艳萍不服,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蒋艳萍上诉,维持原
判。对蒋艳萍的二审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站长短评:两百万人民币和一条生命,孰轻孰重?
在中国一直是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虽然法
律研究者不断呼吁对经济犯罪(包括盗窃)废除死刑,我们只会看到越来越多的贪官污吏被
处决. 这能够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吗? 基本不能.
但时不时杀几个倒霉蛋, 能够有效得抒
缓民众的愤怒情绪,
维持他们对政府摇摇欲坠的信任.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本案不是因为案犯的所谓"性贿赂"和"肉弹"引起全国的关注,
死刑判决很可能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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