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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死刑制度的民意调查结果(03/2002 - 06/2002)

青石

中国死刑观察 http://www.chinamonitor.org     中外死刑死刑调查   转载  
 

问题:您认为中国现在应当 1。尽快废除死刑制度 2。尽力限制死刑 3。保持现有死刑制度不变 4。继续增加死刑

结果:

全部投票:2,573
有效票数: 1,835  无效票数: 738
尽快废除死刑制度 11.6% 213
尽力限制死刑 38.0% 698
保持现有死刑制度不变 25.3% 465
继续增加死刑 25.0% 459

 

男性投票 女性投票
有效票数: 1,518 有效票数: 317
尽快废除死刑制度 11.8% 179
尽力限制死刑 38.3% 582
保持现有死刑制度不变 25.1% 381
继续增加死刑 24.8% 376
尽快废除死刑制度 10.7% 34
尽力限制死刑 36.6% 116
保持现有死刑制度不变 26.5% 84
继续增加死刑 26.2% 83

 

分析:本次投票在中国死刑观察网站(http://www.chinamonitor.org)进行, 从2002年3月21日, 即网站建站之日开始, 到6月20日结束, 历时三个月。 全部投票有2,573张, 其中有效投票1,835张。有效投票中女性投票317张,男性投票1,518张。

全部有效投票中, 主张尽快废除死刑的占11.6%,  尽力限制死刑的占38%, 保持现有死刑制度不变的占25。3%, 继续增加死刑占25%. 也就是说, 主张废除或限制死刑的, 和主张维持现状或增加死刑的各占50%左右。

在女性投票中, 主张维持现有制度和增加死刑的比例略高于男性投票。 但这个比例差距非常小,在可以说在误差范围之内, 不能说明男性和女性之间对所调查问题存在不同看法。

五月中旬以前,投票者可以重复投票。这种无效的投票(即同一IP地址短时间内的连续投票)一共有738票,其中较大规模的个人重复投票有九起682票: "继续增加死刑"六起391票, "尽快废除死刑"三起291票。无论采用何种手段, 一人一票的原则在互联网上是几乎不可能得到保证的, 只能尽可能地防止重复投票行为。

即使保证了一人一票, 互联网上的民意测验仍然是很不准确的。 因为其结果最多反应了访问网站并参加投票者的意见, 这是一个不能代表真正民意的小样本。 调查的结果,还会深受网站所主张观点的影响。

是不是这种投票没有任何现实意义呢?在没有条件进行科学的民意调查的情况下, 互联网提供了我们一种低成本低准确性的调查方式。 而且, 如果我能按计划今后每年三月到六月之间重复这一投票, 若干年的结果能帮助我们把握到民意的走向。

1995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曾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有关死刑制度的民意调查, 其结果请看本站的“中外死刑民意调查”专题。

另外, 死刑的废除虽然离不开民意的支持, 但它又不能完全由民意决定。 我认为, 当一个国家支持废除死刑的人到达30%, 废除死刑的民意基础就完全成熟了。 以后, 我将具体的阐述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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