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法律制度

文献资料

观点理论

文选案例

港台现状

各国动态

回主页  


中国要不要废除死刑

作者:

张钊(寄自德国)

文章来源:http://mysixiang.myetang.com

中国死刑观察(www.chinamonitor.org)     观点理论       转载
  自从与西方沟通以来,我们中国人常常苦于不能出色,领先世界。但是,在死刑的判决和执行上,我们的确年年都居世界之首,而且遥遥领先。据有关方面统计,1999年全世界至少有1813名犯人被处死,其中1077名在中国。居世界第二的伊朗“仅”为165名,居第三位的美国为98名。

  在社会安定近于“平淡”的欧洲生活了十几年,深切地体味到:社会公道的重建与维护不需要峻法严刑,更不要说死刑。今天,在绝大多数欧洲国家,包括当年的东欧国家,死刑或已被废除,或将被废除,或法律中虽有,却已多年不曾执行。相反,法律中还保留着,甚至依然在执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似乎都不如这里平安。到底是因社会平安而不需要死刑,还是刑罚宽宥,反而促进了社会的平安?这个问题并不太好回答。

  日前,偶然与朋友谈起这个话题。或许因为生活在欧洲,我个人是反对死刑的,反对用杀人的方式告诉人民:杀人是错误的。但是,这样充满人道感情的表态并不解决任何问题:老百姓会因担心财产性命而不理解我,出生入死的警员们也会抱怨我清谈无实。

  刑罚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把通过犯罪行为被破坏的社会公道重新建立起来。公道是一切社会能够长治久安的根本基础。除此之外,刑罚还有一些“副作用”。第一,古今中外绝大多数的政治家,都很强调刑罚对罪犯本人的教育作用,令他经历刑罚后,作一个不再危害社会的新人。第二,对尚未犯罪的人的警诫,“杀鸡儆猴”。第三,刑罚被用来表达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唾弃。第四,因为国家的行为有某种榜样的作用,特别是在我们中国这样,国家的权威至高无上的地方,国家对暴力的使用,还有着广泛的社会教育效应。第五点比较具有现代中国特色:政府通过对刑罚的超严使用,向公众展示其打击某种犯罪行为的决心。这些“副作用”都落实在立法与执法中。

  对生存权力的不同解释初看起来,公道是很神圣,很绝对的原则。但是,它依然要服从更高的原则。在一切我们熟悉的文明中,都有过“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的原则,这些本来都是很公道的。今天欧洲废除体罚、肉刑和死刑,来自他们对人生存权力的无条件的认可。这有文化,特别是宗教的背景。在这个文化圈中,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有很多权力,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生存的权力。这些权力是人的天赋,没有讨论的余地。尼采曾很精辟地说:“苟非神,何必人!”政治、司法及一切国家机器的第一任务就在于保护这些权力。这些权力在当今世界主流文化中被称为:人权。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时在北京大学的演讲,明白地体现出这一点。

  这与我们中国文化的传统有根本的不同。在中国,人初生下来,没有任何的权力。正相反,他在成长过程中受到父母的养育,一直是个“负债”的人。他的一切权力都要通过成年之后的功劳与业绩挣来,并无条件地还报给父母。孔子在解释三年的丧期时说:“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子也有三年之爱於其父母乎?”《史记。孟尝君传》有这样的记载:孟尝君的父亲推算他的生辰,觉得他长大以后对自己不利,因此命令他的母亲不要把他养大。后来有关呐吒的传说中,李靖因呐吒闯祸,惧怕自己会被牵连获罪,追着要打杀儿子。《红楼梦》中,贾宝玉在外鬼混,惹了是非,被贾政知道了,口口声声要打死这个不肖的种子。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中国的父母对子女的爱护,纯是出于人性的天然。一个与生具存、不可置疑的生存权力是没有的。而且,这些通过功劳和业绩获得的权力,包括生存的权力,会随时由于错误的行为,比如犯罪而丧失。与欧洲文化“人权天授”的观念相比,中国“父慈子孝”的观念立足于人,而非立足于神,比较“理性”。只要中国的社会继续保持用功劳和业绩决定人生存权力的理念,死刑就是公正的司法中的一个部分,没有什么可非议的。

  刑罚的社会教育效应中国传统强调国家对人民的责任。与现代西方民主政治不同,中国的政治不是服务的,而是关怀的;不是旁观的,而是福利的;不是媚俗的,而是教导的。古人把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比做父母与子女关系,这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这个传统一直延续至今,并没有因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而改变。这个政治理念有一个前提:假定人民不能完全自主,而国家比较高瞻远瞩,要为人民着想,替他们做决定。在中国古代,国家对于普通百姓的优越性是通过经受良好教育、严密考核的官员来体现的;在今天,这种优越是通过工人阶级和它的政党的先进性来体现的。

  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中,国家行为的正确性受到无比的信赖,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汉朝时,廷尉(秦、汉时的最高大法官)张释之
 

 

发表你的观点

 


中国死刑观察                                                       http://www.chinamonitor.org 

回主页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本站   收藏本站  推荐本站 投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