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保留死刑制度的人,并不代表我们就忽略了人身生命权的尊重
不代表今天执行枪决唯一的目的就是在实践所谓以牙还牙的复仇心态
也不代表著我们会看著别人被执行枪决就大喊「大快人心」之类的话语
更不代表我们就会接受司法的误判、迫害等等有害司法公正的事迹
更重要的也并不是代表我们抛弃自己生活的尊严、不懂自己的卑微以及不知理义
我想这是需要跟赞成废除死刑的网友们必须先沟通的一件事情
我们都希望在此很理性的论述自己的观点
我不想被戴上一顶帽子或任何标签,否则我也不需要在此为文
我跟赞成废除死刑的人一样,我尊重生命、并且也害怕司法迫害
至於有网友认为我在文章中高估照顾死刑犯的成本
我在文中只提到可能开销的项目,并没有所谓确切的数据
不过既然谈到「高估」,我想也可以再就这一个关切点进一步论述
假设我们今天用1000元买一瓶矿泉水,跟用一万元买一克拉的钻戒
哪一个的价值被高估了,哪一个的价值被低估了
水是维持生命的必要物质,而钻戒是是装饰品
为什麽我们会买一个装饰品用那麽高的价格
因为我们买的东西不只是那个东西本身的作用价值,还包括了该项东西的期望价值
就好像我们买股票买的不只是该股票的股本收益还包括了其可能的波动价格
因此你可以说在我的偏好价值体系里,用100元支付死刑犯的生活成本我认为是资源错置
因为维持死刑犯的生命对於个人来讲并没有收益存在,相反的还有道德危机存在(详述如下)
其期望价值对於我而言是负的,至於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建立社会对生命的尊重」
这项价值我尚未见到有任何完整论述其间有相当明显的正相关证据
倒希望赞成废除死刑的网友能不吝指出「为什麽废除死刑就能够为社会建立起对生命的尊重」
但用一万元的经费维持司法中立以及避免司法迫害或误判,我会愿意
因为这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事实,当然包括你我在内
甚至我认为将资源分配在此,才是尊重生命权的具体表现
更何况我并不认为废除了死刑,我们就可以减少资源在避免误判或在追求事实真相的上面
在相同的司法成本支出之下,我会赞成维持死刑
谁剥夺了死刑犯的生存权:
今天是谁剥夺了死刑犯的生存权,是赞成保持死刑制度的人吗?是判死刑的法官吗?
是法务部长吗?还是我们的总统?其实都不是,是我们的制度。
制度乃是一个社会中的「游戏规则」。制度乃是人为制订的限制,用以约束人类的互动行为。
就是因为人类资讯有限、计算能力不足,为了维持人类持续的互动关系,我们才有制度。
制度包括了人类制订来规范人际互动的限制之任何限制。
他包含了非正式限制、正式规则、以及执行成效三个面向。
制度的限制也包含了两种一个是禁止人去做,另一个是允许人可以做某些行为。
我们为了维持制度的执行成效才订定许许多多的惩罚规则,当然也包含了死刑。
死刑罪罚,并非是针对个人而来设定的。而是社会先有此项制度,而犯罪者违反了此项制度
,被处以死刑是可以被预期的。这不是我们剥夺了死刑犯的生存权,而是为保障制度的遂行。
也许到这儿,你可以接受我所提的是制度剥夺了死刑犯的生存权观点,
但不能接受惩罚规则里面有死刑这一样的刑罚,
那麽我们继续分析为什麽需要有死刑。
维持死刑制度的理由:
维持死刑制度跟滥用死刑是不相同的一件事情。
维持死刑制度是可以避免道德危机的,也就是白搭便车(freeride)。
犯下死刑罪刑的人,我承认可能有不得已的状况,也有可能是政治迫害之类的。
但还是有一部份的人是杀人成性,已经成为病态的杀手,也有一部份是「理性」的杀手。
这些状况都可能出现。
我刚刚赞成用较多的资源在维持司法制度,也就是希望能避免那种不得已的状况犯下罪刑的人
能够被区分出来,使其免受死刑责罚。
那麽受到死刑责罚的就可能只剩下「病态杀手」与「理性杀手」
病态杀手的成因很多,你可以说是基因突变也好、社会迫害也罢。
关於这种病态杀手,今天有没有死刑都无法阻止其犯罪。维持死刑也无法喝阻、废除死刑也无法感化。
因此,病态杀手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这扯不上什麽道德危机。
我想讨论的就是「理性杀手」。
(当然人不可能完全理性,因为受限其资讯不足或不同、计算能力不足)
对一个企图犯死刑罪刑的犯罪者所能考量到的事情大致就只有下列这些事情:
用一个犯罪风险方程式来表达(真讨厌这里无法画图形)
死刑*被抓到的机率 >(终生监禁--逃狱的成功率)*被抓到的机率
如果废除死刑制度这等於是在被抓到的机率是相等时、
达到理性杀手的相同目的(杀害某人)的状况下,
在某种程度上减少「理性杀手」的成本付出,也就是鼓励消费这样的犯罪行为
原本一个人为达到惩罚某人的目的,也许认为付出被叛死刑的代价过重
而改以去其四肢而未取其生命,如今去除死刑他却可放手一搏
这样的犯罪差别,在各位所提供的犯罪率数据显现不出来
因为都算是一件重大刑案,但对受害者的差别却甚多
至於仇恨过深,不管有没有死刑他就必须取其仇人性命者,我想也可以归於病态杀手
那跟有没有死刑制度无关,这件杀人刑事案件还是会发生。
原本取其四肢教训一下,而变成直接取其性命
(重伤害罪与无期徒刑的牢狱天数,对一般人而言都是天文数字)
这种就是借用社会对死刑制度的废除,而多出来的道德危机
对於犯罪者比死刑更高成本付出的刑罚是什麽?
其实在古代的中国,可以分为死的更难看的:如凌迟、五马分屍、腰斩...
也可以死的更多人的: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株连十族(九族加上老师)等等
哪一种社会比较进步?你有答案吗?愿闻其详
关於消费犯罪行为:
我不是天使,我也有贪嗔痴恨。
为什麽我不会犯罪,我害怕刑罚,所以我不抢劫、不强暴妇女、不杀害仇人。
更何况我当个「好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社会资源
因此,我是抛弃了我「犯罪」的冲动,换取社会对我的保护以及资源
但我也有不害怕刑罚的时候,例如我一个月赚个百万元
我管他开车超不超速,反正罚单我也不怕
因此我是「看起来」很合理的、理性的在消费我的犯罪行为
其实如果这样说我是很理性的的消费,倒不如说我有时错估了情势
就拿富人超速这事例吧,我还少算了超速的车祸风险
以及其他我想像不到的事情(我的资讯能力有限)
关於这种消费观点的犯罪行为,如果各位有兴趣我可以再多加介绍。
我们这个社会并不只有像证严法师的高道德标准的人士在生存著
还有千千万万有部分和我一样、很多部分不一样的普罗大众、投机份子、理性犯罪者
也许我一个人就扮演了好多种的角色,我既是加害者、受益者、也是另一件事情的受害者
但更可能的我是个旁观者、预备犯罪者
制度该如何因应
以下是题外话:(对不起,很情绪性的,发发牢骚)
我为什麽要费这麽大功夫写这些
我只是不希望将社会的秩序托付给未经检证的意识型态口号
很多罪恶是藏在意识型态的口号里面
最讽刺的是历史上当初喊著革命的人,如今却成了改革最大的阻力
改革很好,但带领改革的人可曾想过他要去的是个什麽样的世界
是一个激情的世界,还是一种只能拥有与所谓改革者相同理念者的世界
如果这世界只能拥有一种理念,那跟专制有何分别
如果这世界可以并存许多理念
那麽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分析辨别能力
而不是意识型态话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