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法律制度

文献资料

观点理论

文选案例

港台现状

各国动态

回主页  


废除死刑 渐成国际潮流 

中国死刑观察(www.chinamonitor.org)   各国动态    转载


记者赖仁中╱台北报导〕目前全世界尚有九十个国家维持死刑,不及全球半数,而全面废除死刑的国家,则已增至七十国,就国际走向看,正逐渐形成朝向废止死刑的大势。

  法务部犯罪问题研究中心蒐集的资料显示,国际上对於死刑存废制度,大抵分为四类:A全面废除死刑,B对一般犯罪废止死刑(军法和战时的犯罪仍有死刑制度),C事实上废止死刑(即仍有死刑制度,但过去十年以上未执行死刑),D存在死刑制度。

  欧洲主要国家,多属全面废止死刑,如德、法、芬兰、荷兰、丹麦、瑞士、奥地利等近三十国;英、义、西班牙则对一般犯罪废止死刑,至於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以比利时为典型代表。 

  值得注意的是,全面废止死刑的国家持续增加,国际特赦组织在一九九○年调查时仅有四十三国,但至一九九三年底已增至五十三国,如今则达七十国。 目前维持死刑的国家,美、日是主要代表,美国每年平均判决死刑人数约两百到四百人间,真正执行数则仅一、二十人,日本也是,有时连续数年均没有执行,有时仅零星几名。 

  我国亦然,七十八、九年执行死刑七、八十人,逐年降低,八十八年是二十四人,八十九年为十七人,今年一至四月仅有二人。 联合国在一九八九年十二月间,通过「联合国废止死刑公约」,并於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一日因签署国达到标准而生效;这项公约协定,签署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在其管辖之下,无人将被执行死刑,且缔约国应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废止死刑。 

  严格来说,废除死刑尚未成为全球普遍的共识,且有一些曾经废止死刑的国家(如日本),後来又恢复死刑制度;唯主要趋势仍朝废止死刑的方向位移,无庸置疑。 

--------------------------------------------------------------------------------

〔记者郑学庸╱台北报导〕针对法务部长陈定南表示研议在三年内逐步废除死刑,台湾人权促进会昨天对此表示乐观其成,但也呼吁法务部尽速检讨现行的重刑政策,以维持社会基本人权。 

  台权会表示,废除死刑不但是联合国正全力推行的国际共识,全世界更有近三分之一的国家明文废除死刑。依照国际特赦组织的统计资料显示,若依人口比率来计算,台湾执行死刑的比率是美国的四倍,而美国执行死刑的排名更高居世界第四,因此台湾的死刑执行率很可能是世界第一。 

 而过去几十年来判处死刑的法律依据却多半不是刑法,而是抗战时代所制订、效力早已被学界否决的「惩治盗匪条例」。 台权会强调,既然法律规定不能杀人,那麽包括国家机器在内,谁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 

  以实施死刑的美国为例,事实证明美国依然是先进国家中谋杀犯罪率最高的国家,而且由於世上没有任何完美的司法体系,从一九七三年至今,美国就有近八十起平反的死刑案件。

  台权会呼吁法务部,除了应逐步建立配套措施并尽速废除死刑外,也应通盘研拟「三振刑」、修改现有二十年有期徒刑上限等重刑政策,更重要的是,应协助社会大众消除关於「废死刑」的疑虑,因为良善的刑事政策应该是预防社会灾难,而非上演枪决大戏。


 

 

发表你的观点

 


中国死刑观察                                                       http://www.chinamonitor.org 

回主页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本站   收藏本站  推荐本站 投票结果